網易體育3月2日報道: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禁賽八年,但孫楊所獲得的榮譽並不會被剝奪,對於孫楊獎牌得以保留,國際泳聯官員、美國反興奮劑首席執行官以及一些運動員都表達了不滿,呼籲剝奪孫楊榮譽,不過澳大利亞著名游泳教練勞麗-勞倫斯接受採訪時表示擁護CAS決定,認爲如果沒有明確證據證明孫楊在比賽中使用了興奮劑,就不應該採取實際性行動。

澳洲教練:孫楊比賽檢測很乾淨 沒理由剝奪他獎牌

在對孫楊的處罰聲明中,CAS祕書長做出回應,因爲沒有證據表明孫楊服用興奮劑,所以世錦賽所獲得的金牌不會剝奪。儘管CAS方面做出瞭解釋,但依然遭到了多方反對,南非游泳名將勒克洛斯認爲自己纔是里約奧運會金牌得主,並建議剝奪孫楊自2014年以來所取得的全部成績。

此外,國際泳聯副主席馬特-鄧恩個人表示,剝奪孫楊獎牌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無論做出什麼決定,都要等到孫楊向瑞士法院提出上訴之後。而美國反興奮劑機構首席執行官泰加特表示,孫楊案應在去年世錦賽之前進行審理,而國際泳聯應收回孫楊在去年世錦賽上收穫的獎牌。

國際泳聯副主席馬特-鄧恩來自澳大利亞,而多位澳大利亞游泳選手都認爲應收回孫楊所獲得的榮譽,不過,並不是所有澳大利亞人都認爲有理由剝奪孫楊的獎牌。執教過澳大利亞游泳隊教練勞麗-勞倫斯表示,自己非常理解爲什麼游泳運動員要求做出改變,但除非有明確證據證明孫楊在比賽中使用了興奮劑,否則的話,就很難對孫楊採取行動。

勞倫斯說道:“我能理解他們爲什麼憤憤不平,是的,我是站在霍頓這一邊的,但因爲我沒有確鑿的證據,我不願意對一個人指指點點,說你服藥了。我試着以誠實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很多人會說‘孫楊是個騙子,好極了霍頓,你堅持了自己的信念’,很多人都會這麼說,倘若是你作爲一位運動員因爲違規受到懲罰,你就失去了暢所欲言的機會。”

“但孫楊在比賽中很乾淨,在測試後也沒有出現結果陽性的問題,國際泳聯也認爲他有資格去參加游泳比賽。”在CAS做出處罰後,勒克洛斯等運動員都認爲應收回孫楊的獎牌,而勞倫斯接受採訪時強調CAS的決定沒有問題,而她的理由與CAS的解釋是一致的,那就是沒有證據,就不能做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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