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而,梅豔芳去世後,梅媽在哥哥梅啓明的慫恿下,開始和信託基金打起了訴訟官司,要求一次性獲得梅豔芳全部遺產。梅豔芳1963年出生於香港一個普通家庭,在家裏排行最小,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斜陽無限,無奈只一息間燦爛,隨雲霞漸散,逝去的光彩不復還……”


沒想到一語成讖。

2003年12月30日,梅豔芳終因癌症不治而病逝,結束了她燦爛而短暫的一生。

1982年,梅豔芳因參加香港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獲得冠軍,簽約華星唱片公司正式出道。

隨後以渾厚低沉的嗓音、華麗百變的形象加上仗義豪爽的性格逐漸在歌壇、影壇走紅,成爲香港80年代娛樂圈舉足輕重的人物,也成爲演藝界尊崇的“大姐大”。

同時也是金像獎、金馬獎、金龍獎和亞太影展四料影后,可謂名利雙收,在事業上的成就達到了後人難以企及的高度。

但是,事業上風光無限的她,其個人生活卻不盡如人意。

從小生於單親家庭,喫苦無數,愛情上始終沒有找到歸宿,年僅40歲便因宮頸癌病逝,說她歷盡浮華卻一生悲涼,一點都不爲過。


梅豔芳1963年出生於香港一個普通家庭,在家裏排行最小,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因爲父親過早離世,家境非常困難,母親經營“錦霞”歌舞團維持生計。

都說窮人家的小孩早當家,梅豔芳和姐姐梅愛芳一起,四歲半那年便在香港荔園遊樂場登臺表演,開始了她的演藝人生。

或許正是因爲原生家庭愛的缺失,梅豔芳一生都在追尋屬於她的真愛,渴望能夠像山口百惠那樣組建自己的家庭。

然而,也許因爲她從小養成的獨立性格導致了她在兩性關係上的強勢,也或許是事業上的成就反而成了負累,她的愛情之路始終非常崎嶇,經歷過多段感情都以失敗告終。

梅豔芳承認交往過的男友包括近藤真彥、單立文、劉米高、阿Paul、林國斌和趙文卓,但都因爲各種原因而最後分開了。

她曾經公開向劉德華表白,說過“嫁人當嫁劉德華”的話,也因爲劉德華公開自己的戀情而傷心。


當醫生告訴她子宮“出現問題”時,梅豔芳異常錯愕,第一時間詢問有何方法解救,由於病情不輕,醫生建議她接受切除子宮手術,杜絕癌細胞擴散。

但梅豔芳對開刀非常抗拒,她不止一次向摯友說:“我一生最想被人愛,所以特別知道怎樣去愛人。這麼多年,我最想最想的就是結婚生仔,我覺得做媽媽是世上最幸福的事,如果切除子宮,我便會一生抱憾!”

可見,梅豔芳對於愛情的執着。

然而,也正因爲她這份執着,錯過了手術的最佳時期。

綜觀梅豔芳的一生,不僅沒有得到過愛情,甚至沒有得到過家庭的親情,簡直就是樊勝美的真實再現。

梅豔芳成名之後,梅媽只會和梅豔芳要錢,把梅豔芳當成了自動取款機。

而其母親好賭且重男輕女,哥哥不爭氣,做生意虧上千萬,留給她去還。


也正因爲此,梅豔芳和母親的感情並不好。

特別讓梅豔芳無法忍受的是,在病重期間,梅媽聽到她生病後第一反應就是錢,讓她把財產留給哥哥和自己,傷透了梅豔芳的心。

梅媽的態度讓重病中的梅豔芳感到絕望之極,她去世前立下遺囑,成立信託基金,每個月固定給媽媽覃美金港幣7萬元(約合人民幣6.2萬元)的生活費。

然而,梅豔芳去世後,梅媽在哥哥梅啓明的慫恿下,開始和信託基金打起了訴訟官司,要求一次性獲得梅豔芳全部遺產。

由於梅豔芳母親不斷與她的基金會打官司,耗費了大量律師費,最後基金會幾乎拿不出來錢給梅豔芳母親支付生活費,不得不變賣梅豔芳的私人物品,包括內衣,籌錢給梅豔芳母親發生活費……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然而,生命的意義不在長短,而是質量。


梅豔芳將短短四十年的生命,全部奉獻給了摯愛的舞臺,被譽爲“香港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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