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找到男友,选择谎报强奸,一怒之下还……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
我的朋友阿紫被人强奸了······”
3月26日,龙江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求助
称自己朋友在屋内被人强奸
民警匆匆赶往现场时
结果却让民警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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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匆匆来到现场后
只见一名女子一脸愤怒
双手拿着消防栓对着
房屋大门一顿猛砸
现场满地都是碎玻璃
可现场根本没其他人
房间内也没有其他动静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民警立即制止该女子的行为,并询问报警情况。面对警察的询问,该女子先是狡辩,后面支支吾吾说自己报了假警,只是为了想警察来帮自己破门。
原来,女子朱某(21岁,重庆铜梁人)因与屋主黄某有感情纠纷,为了找到黄某,大晚上从惠州来到顺德龙江,但无奈黄某一直躲避不见。朱某怀疑黄某在家不开门,便拨打了110报警谎称其朋友被强奸,想让警察为其开门。
经核实
屋内并没有人在家
目前
朱某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
依法行政拘留
朱某也因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懊悔
敲黑板 敲黑板
接下来是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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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顺德公安提醒: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对恶意骚扰110、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小编提醒
警力资源有限
切勿因一己之私
无中生有、慌报警情
请把时间留给需要的人!
编辑丨海琼
审核丨运腾
素材来源 | 龙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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