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好省委督导组的督导意见,突出庭审中指控犯罪的法律效果,江夏区检察院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要求从整体上把握,全面熟悉和掌握证据材料。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祥林为主承办人的公诉工作专班,从30余册厚厚的案卷中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归纳,准备了逻辑清晰、要点明确、证据充分的举证示证PPT,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强化对曾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

江夏

9月4日至6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等人涉黑一案在江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省扫黑办督办的重点案件,被称为江夏“扫黑除恶第一案”。

江夏

上世纪90年代中期,被告人曾某一伙以枪击、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排挤原承包人,取得张郑湖20年承包经营权后,被告人曾某以张郑湖渔场为依托,成立武汉市张郑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被告人曾某为首,被告人曾某忠、敖某芳、荣某珍、曾某群、张某祥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并得到巩固。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方式干扰、破坏张郑湖周边村湾正常的土地流转、水面承包以及周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甚至恐吓、殴打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对周边村民形成强大心理威慑。经侦查,该组织共实施了绑架、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8种犯罪行为,还有多次殴打他人、违法建设房屋、水事违法、违法捕捞、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已查明的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多达20余起。

江夏

案件起诉后,省委督导组专程到江夏督导。为落实好省委督导组的督导意见,突出庭审中指控犯罪的法律效果,江夏区检察院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要求从整体上把握,全面熟悉和掌握证据材料。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祥林为主承办人的公诉工作专班,从30余册厚厚的案卷中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归纳,准备了逻辑清晰、要点明确、证据充分的举证示证PPT,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强化对曾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与此同时,又按照“打财断血”的最新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了“穷尽、甄别、追缴”的系统性追缴方案,认定“黑财”3900余万元。庭审前,通过多次庭前会议进行证据展示,有12名被告人主动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庭审期间,吴祥林副检察长率领8人公诉团队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特征为主线进行举证,清晰地证实了被告人一伙同时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其他8个罪名。对认定3900余万元“黑金黑财”的相关证据,公诉人也单独举证证实。法庭辩论阶段,对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凭借对全案事实和证据的充分熟悉沉着应战、有力反驳,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江夏

参加公诉专班的一部检察官魏芬在庭审后表示:所有的庭审方向、所有的发问、所有的证据,我都看了十几遍,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每段话在哪个地方,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凭着对证据的熟悉,三天的庭审,我们公诉团队获得了在法庭上的主导地位。

江夏

目前,庭审工作已经圆满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