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理查德·楊:你曾經親自陪同孫楊接受過很多次興奮劑檢查對嗎。理查德·楊:所以從2010-2018年你陪同孫楊接受過若干次興奮劑檢查對嗎。

聽證會上的巴震 聽證會上的巴震

北京時間3月4日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佈了長達78頁的針對孫楊判決案詳細報告文稿,裏面提到了諸多關鍵細節,特別還提到此前59次檢測孫楊從未提異議,卻在2018年9月4日晚拒檢,而其醫生巴震迴避問題,沒有提供相關證據。

報告第239條寫道,運動員(指孫楊)證明,自2012年以來,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對其進行的其他59次賽外檢測中,檢測人員都向他出示了相關的"文件與證書"。值得注意的是,運動員沒有回應一個問題,即"在以往的哪一次檢測中,檢測人員提供了單獨的授權證明"。

報告第240條,IDTM給運動員的只有通用的授權書,而不是具體到某個人的授權書。調查小組還指出,孫楊的醫生巴震作證時說,自己參加了很多次興奮劑檢測,但他卻回憶不起來IDTM在2012年以來所進行的檢測中的任何一次。

小組還發現,巴震在作證時迴避問題,閃爍其詞,他沒有證明2018年9月4日當晚IDTM檢測人員所出示的證件與以往有任何不同。

附:聽證會時WADA方的首席律師是理查德·楊與孫楊方證人巴震的對話

理查德·楊:你從2007年就做了孫楊的隊醫?

巴震:大部分是的。

理查德·楊:你跟孫楊有很好的個人關係是嗎?

巴震:是的,我們合作時間很長了。

理查德·楊:你曾經親自陪同孫楊接受過很多次興奮劑檢查對嗎?

巴震:是的。

理查德·楊:是不是從2007年-2018年?

巴震:差不多吧,2008年之後我休息了一段時間,2010年之後又重新合作了。

理查德·楊:所以從2010-2018年你陪同孫楊接受過若干次興奮劑檢查對嗎?

巴震:是的。

理查德·楊:你會不會給他關於興奮劑檢查的建議?

巴震:是的,我就在邊上看着,看他有沒有失誤之類,然後提供7天的用藥。

理查德·楊:你自己曾經出現了興奮劑違規行爲,給孫楊提供興奮劑用藥建議,你覺得合適嗎?

巴震:我可以解釋一下嗎?

理查德·楊:我沒有時間,孫楊的律師會給你時間。在你陪同時期,有多少次是由IDTM檢查的?

巴震:這我不知道,我記不得。

理查德·楊:是不是有別的興奮劑檢查的時候,也是由IDTM檢查的?

巴震:不清楚。

理查德·楊:在陪同當中,有無曾對興奮劑檢查提出過異議?

巴震:有一次IDTM公司也是沒有身份證明,孫楊提出了抗議。

理查德·楊:雖然那次孫楊提出了異議,但那次孫楊還是配合檢查了對嗎?

巴震:是的,他還是配合了檢查,並在檢查單上提出了抗議。

理查德·楊:謝謝。你在跟孫楊通話之後,你跟孫楊說血樣不能拿走對嗎?

巴震:是的,韓主任說的。

理查德·楊:你跟主檢查官再次強調血樣不能拿走對嗎?

巴震:是的。

理查德·楊:是不是你反覆強調血樣不能帶走之後,你和主檢查官開始討論有無可能把外包裝玻璃瓶打開?

巴震:主檢查官說她要把外包裝帶回。

理查德·楊:這個討論是你強調血樣不能帶走之後,才討論把外包裝分離是嗎?

巴震:是的,我又重申我要把血樣留下。

理查德·楊:當晚你是不是看到運動員把血樣拿給了保安?

巴震:是血檢檢查官把瓶子遞給我,然後我從看了瓶子下面,可以把血液取出來。

理查德·楊:運動員說的是他隨手拿着血樣。跟你說的不一樣?

巴震:血檢檢查官看了之後拿給運動員。

理查德·楊:之前的證言說你隨手拿着。

巴震:那是保安來之前。

理查德·楊:那不就是運動員在這個事件的先後順序出現問題?

巴震:保安過來了,我遞給了瓶子然後試圖打開。

理查德·楊:當保安把瓶子從外面帶回到房間的時候,主檢查官堅持要拍照,是嗎?

巴震:不是記得很清楚。

理查德·楊:孫楊和他媽媽證詞中都提到,你強烈反對拍照對嗎?

巴震:是的,我記起來了。

(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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