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 視覺中國 資料圖

美國總統特朗普當地時間29日在接受美媒Axios採訪時說,正計劃簽署一項行政命令,取消“非美國公民的孩子只要出生在美國就可以獲得公民身份”的政策。消息公佈後,引發全美各界高度關注。

“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又稱落地公民權,在1868年作爲第14修正案被寫入美國憲法,當時主要爲了在內戰後保護獲釋黑奴的平等權益。其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並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也就是說,無論父母身份和國籍爲何,只要出生在美國領土,即爲美國公民。

與出生公民權相對應的是血緣公民權,要求父母必須有至少一方是本國公民,才能具有本國公民權。血緣公民權被目前全球多數國家採用,僅有30多個國家採取出生公民權,且大多集中在美洲,如美國的鄰國加拿大和墨西哥。

鮮爲人知的是,在這一影響千百萬移民的重要民事權利的背後,有着一段已被人們淡忘、但對美國公民權利影響極大的歷史。《華盛頓郵報》10月30日報道,正是120年前一位名叫黃金德(Wong Kim Ark)的華人在美國最高法院的勝訴,爲落地公民權百年來的沿用奠定了基礎。

《排華法案》的陰影

在美國內戰結束後,美國國會在1866年通過第一個民權法案,確定了所有公民的平等權利。兩年以後,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獲得通過。該修正案開宗明義地第一次爲公民權做出定義:“任何人,凡在合衆國出生或歸化合衆國並受其管轄者,均爲合衆國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理論上,依據這一條款,凡在美國出生的、受美國管轄的人自動成爲美國公民。但是,由於這一修正案主要針對的對象是戰前作爲奴隸的黑人,其對於其他種族的普適性仍然存疑。特別是1882年推出的《排華法案》,對於華人是否屬於第十四修正案“受美國管轄”的範圍提出了質疑。法理上的混淆不明,導致了各移民口岸在適用法律時,存在着因人而異、因時而異的情況。

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排華法案》,是美國曆史上唯一一部公然進行種族歧視的國會立法。《排華法案》創造了兩項紀錄:第一次立法禁止一個種族進入美國;第一次立法排斥一個種族加入美國國籍。這項立法原本只有10年的有效期,但有效期限一再延長。直至1943年,美國爲了團結同爲抗戰盟友的中國,才廢除了延續60年之久的《排華法案》。

根據《排華法案》,在美華人被從法律上排除了成爲美國公民的可能,華人將一直被隔離居住在所謂的“中國城”自生自滅。不僅中國新移民不能再到美國,即使是在美國的華人,其妻兒也不能赴美探望或團聚,更不能在美國組成新的家庭。任何離開美國的華人,也不能再自由回到美國。即使華人一度成爲公民,也會因離境而被剝奪美國的公民資格。

黃金德案就發生在存在《排華法案》這樣一個公然歧視一個族裔、大肆剝奪華人法律上平等地位的時代背景之下。

黃金德案裁決

據《華盛頓郵報》的報道,直到2011年自己的父親過世時,桑德拉·黃(黃金德的曾孫女)才知道自己曾祖父的故事。

爲了搞清楚自己的曾祖父到底遭遇了什麼,她隨後前往國家檔案館查詢相關的材料。當她到檔案館時,工作人員們都驚叫着看着她 :“哇,這就是黃金德的曾孫女!”

“而我自己完全不知道他們爲什麼有這樣的反應,黃金德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桑德拉說。

據《法治週末》此前的報道,1873年,來自中國廣東臺山的一對夫婦在美國舊金山生下了黃金德。1890年,黃金德的父母回中國廣東定居。同年,黃金德本人回到廣東臺山探視父母。

20多年後,當他返美入境時,移民官同意黃金德進入美國。理由是:根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黃金德在美國出生,是美國人。然而4年後,黃金德再度回臺山探視父母親,返美入境時卻被海關以《排華法案》爲依據拒絕其入境,並被羈押於舊金山港。海關移民官的理由是:黃金德的父母不是美國人,即使他在美國出生,亦不是美國人,也要受《排華法案》的限制。

黃金德對美國移民局的決定不服,開始了爲期4年的訴訟。

儘管法院做出了有利於黃金德的判決,要求海關即刻允許黃金德以美國公民身份入境。但是,美國政府拒不接受敗訴,一直上訴到了聯邦最高法院。

直至1898年,聯邦最高法院才以6:2的票數做出了判決,允許黃金德以美國公民的身份入境。然而,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也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其中以大法官富勒爲首的少數派認爲,第十四修正案所規定的“受美國管轄”,是指不受任何外國勢力影響,因此外國父母在旅行途中,正好經過美國時生下的孩子,不受美國管轄。

他們認爲,華人的情況和第十四修正案所針對的黑人的情況不同。華人有濃厚的文化傳統,讓他們無法融入美國主流社會。因此,應該將華人排除在第十四修正案的適用範圍之外。

然而,6位大法官組成的多數派意見則認爲:“黃金德的父母之前是中國皇帝屬民,但在美國有固定居所,並且不被任何中國官府機構和使團僱傭。他們在美出生的子女,應該是美國公民。”判決強調,黃金德在美出生、成長、有固定正當職業(餐館廚師),符合“受美國司法管轄”的定義:“完全生活在美國主權法律轄制內,並不對其他任何國家保有效忠地位。”

此外,判決還認定,1882年生效的《排華法案》不具有歷史追溯力,不應適用於1873年出生於美國的黃金德。因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黃金德勝訴,美國政府敗訴。

雖然獲得了勝訴,黃金德卻在之後回到中國,終身未再赴美國。儘管如此,這一場訴訟卻影響深遠。

獲得公民權的,不只是黃金德和他的3個兒子。判決實際上明確了第十四修正案及出生地原則對於華人的適用。此前,由於《排華法案》的存在,新的華人移民難以獲得公民權利。在美華人的繁衍生息,也受到嚴重的限制。但黃金德案改變了這一局面,爲華人的合法生存爭取了空間,也爲千千萬萬的赴美移民開闢了法理上的先例。

可以說,這一場訴訟所保障的,不僅僅是某一代華人的生息,還對一百多年來華夏子孫在海外的發展、地位和尊嚴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特朗普求變絕非易事

新世紀以來,隨着中美兩國的交往日益深入,出生公民權再度成爲一箇中國人關心的話題。2006 年,美國開放中國公民赴美旅遊簽證。2013年,美國移民局表示,中國已成爲美國的第一大移民輸入國,不少來自一線城市的準媽媽們“赴美產子”現象也激增。

“錨孩”曾特指非法移民在美國所生的孩子,也就是孩子的父母都不是美國人(父母都沒有加入美國國籍),而孩子卻是在美國出生的,就像一個在美國紮下根的鐵錨,能使一家人都成爲美國人。

近年來,反對出生公民權的美國人認爲,大量因在美國出生而獲得公民身份的非法移民子女,給美國的福利、教育等資源帶來了沉重負擔,對以其他合法方式入籍者和納稅人也不公平;而這些人的親屬可以再憑藉依親移民赴美,實際上也就等同於變相鼓勵非法移民。

在上臺初期,特朗普就曾表示將會推動新的移民改革政策對“親屬移民”進行大幅縮減,將只允許接收移民的配偶和孩子來美。對此,部分美國華裔表示擔憂,一旦特朗普的移民改革法案通過,許多華裔移民希望通過合法渠道將父母接到美國奉養的願望或將難以實現。

不過近年來,也有華人對非法移民潮的看法趨向負面,華人中也就不乏在出生公民權議題上贊同修憲者。

然而無論如何,特朗普想要通過總統行政令來終止出生公民權,絕非易事。美國法律界專家普遍認爲,如果特朗普這麼做,會立即遭到法律上的挑戰,最後可能需要提請最高法院就這一問題進行裁決——這一過程將會很漫長。

美國華人社會學者華建平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特朗普在離中期選舉投票日剛好還有一個星期之際提出這一說法,目的很明確,就是爲了吸引他的“基本盤”支持,並充分利用自己調動媒體的能力和作爲總統的行政優勢,用自己的議題來壓制民主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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