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丙拿出煤气罐和柴刀抗拒执法

面对执行人员的强制执行,案外人黎丙竟以自己和儿子的性命相威胁,当场拿出柴刀、搬出煤气罐、汽油桶并跃跃欲试,试图以此阻止执行人员执法。10月30日,苍梧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暴力抗法事件的当事人黎丙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被执行人黎乙与申请人黎甲原是同村邻居,黎丙是被执行人黎乙的女儿,两户人家比邻而居,中间只隔着一条水沟和大约2米宽的通道。

2016年8月,黎乙在扩建房屋时,其修建的围墙占用了部分通道,导致黎甲一家出行不便,从而引发两家纠纷。

纠纷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2017年,无可奈何的黎甲将黎乙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通行权益。

苍梧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黎乙将原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占为己用,给黎甲出行造成严重障碍,侵犯了黎甲的通行权,应予拆除。

判决生效后,黎乙不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反而多次辱骂黎甲并表示:“我就不拆,你能奈何我?”。见黎某乙完全不想拆除围墙,今年10月,黎甲向苍梧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动手拆除占据通道的围墙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苍梧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黎乙交涉,也曾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但都没有取得任何实际性的效果。

2018年10月30日,苍梧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局局长潘锦波的带领下,赶赴石桥镇胜利村开展强制执行。

开始拆除前,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黎乙及其女儿案外人黎丙耐心沟通,希望他们能配合法院执行,但案外人黎丙情绪十分激动,不仅态度强硬,还冲进厨房拿起柴刀、汽油桶和煤气罐,扬言要和自己的幼子同归于尽,以此极端方式暴力抗法。

发现黎丙的危险行为后,执行法官一边同黎丙交谈让其放松警惕,另一边则指派几名执行干警悄悄靠近,并在乘其不备的情况下快速夺过了煤气罐和柴刀,并当场将暴力抗法的黎丙控制住。鉴于案外人黎丙妨碍执法的行为情节严重,苍梧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

延伸阅读

苍梧县法院敢用善用执行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集中拘传一批、拘留一批、移送一批、悬赏一批,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有38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来源:广西法院网

作者:黄争明  柳思

编辑:卢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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