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4日,鄭州中原區中工小區有居民反映,爲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環境,他們接到通知,臨街房屋所突出的飄窗、空調外掛機以及防盜窗,將進行統一拆除。該小區居民楊紫(化名)介紹,她所在小區這幾天接到社區兩次通知,一次口頭通知,另一次是書面通知,大致意思是說,爲提升城市形象,他們居住的小區臨街一面房屋所突出的飄窗、空調外掛機以及防盜窗,將進行統一拆除。

3月4日,鄭州中原區中工小區有居民反映,爲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環境,他們接到通知,臨街房屋所突出的飄窗、空調外掛機以及防盜窗,將進行統一拆除。

爲何要統一進行拆除?什麼原因造成的?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進行實地走訪調查。

改善居住環境,房屋所突出的飄窗等將拆除

中工小區位於鄭州市中原區桐柏路59號,屬於協作路社區管轄。

該小區居民楊紫(化名)介紹,她所在小區這幾天接到社區兩次通知,一次口頭通知,另一次是書面通知,大致意思是說,爲提升城市形象,他們居住的小區臨街一面房屋所突出的飄窗、空調外掛機以及防盜窗,將進行統一拆除。

“這是我們掏錢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且有房產證。”楊紫說,她是2000年左右入住的該小區,當時規劃的就是這樣的窗戶,如今,爲何說拆就拆除,居民們不同意,對此意見也比較大。

相關單位爲了改善居民環境,初衷是好的,居民們也願意配合,但疫情特殊時期,大多老人孩子都在家裏,施工改造,勢必會影響大家的生活。等疫情完全結束後,再進行施工作業,難道就不行嗎?

另有居民透露,這次改造一共涉及2號樓,及等其他棟樓等達百餘戶,關於此項工作,社區通知10天內拆除,同意不同意都要進行,並說附近別的小區已經開始了。

去年10月份,他們所在小區外牆剛粉刷美化過,破壞掉太可惜了。一居民說,能否有其他辦法,在不拆除情況下統一美化,這樣以來,可以兩全其美。

統一規劃的爲啥要拆

居民們告訴記者,如果是個人行爲,私自安裝的防盜窗等進行拆除,爲了美觀,他們沒有任何意見,但總不能當初房屋規劃好的統一都拆除吧。“還請相關部門考慮實際情況,再開始施工。”

居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3月4日上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來到了中工小區,該小區北側外面一牆之隔就是協作路。

小區有7層高,外牆飄窗有的安裝有防盜窗,有的住戶則沒有安裝,部分空調外掛機懸掛位置不一。此外,在該小區北側臨街房屋,目前正在進行施工作業。

小區大門口疫情防控執勤卡點,幾名工作人員正在值班。記者登記相關信息,測量完體溫後進入該小區。

在2號樓2單元一戶居民家,記者看到,飄窗突出部分約有半米左右,就在他家廚房內,陽臺上擺放着盤子、調料等生活物品。此時,曹先生正在陽臺上做飯。

他告訴記者,如果拆除的話,會影響他們家的燃氣、暖氣和水管等,且過道變窄,給做飯帶來不便。臨街一面房屋格局基本相同,大家都會遇到同樣問題,希望相關部門真正爲居民考慮。

曹先生給記者提供的2月29日協作路社區一份通知顯示,爲確保鄭州市“一環十橫十縱”重點工程建設,桐柏路作爲鄭州先行師範路段(中原路-建設路),需改善沿路老舊小區居住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爲保證整改高質高效的完成,需要您配合以下工作。

記者看到,其中第二條中提到,“您家房屋所突出的飄窗、空調外掛機以及防盜窗,我們將進行統一拆除,並給與及時的安裝換新。做到上下一致,整齊美觀。”

不過,記者注意到,通知上並未提及拆除的具體時限。

目前只是徵求居民意見,會把情況給領導彙報

記者瞭解到,《鄭州市城市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發佈,2021年底前,鄭州“一環十橫十縱”道路要完成綜合改造。根據《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一環十橫十縱”道路路面、交通設施、雨污水管網增容、水電氣暖及通信管線等配套設施建設、架空線纜入地、街道景觀綠化、沿街建築立面改造提升工作,通過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帶動城市管理提升與人居環境改善。

其中根據規劃,“一環十橫十縱”道路綜合改造工程將分爲3期實施,一期工程就包括桐柏路道路。

當天上午,記者跟隨幾名居民代表一起來到了協作路社區黨羣服務中心。

在服務中心門外,該社區相關負責人接待了大家,並現場聽取了居民意見。上述負責人在接受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採訪時表示,通知確實他們所發,這也是鄭州市“一環十橫十縱”重點工程建設。他說,目前正在覈實房屋情況,由於改造工程比較急,每家每戶都要通知到,現在只是徵求居民意見,拆不拆不是他們說了算。

“我會如實把情況給領導彙報。”上述負責人否認10天內拆除的說法。他告訴記者,目前正在瞭解產權的歸屬,居民同意了纔可以施工作業。

要結合實際多設計幾套方案,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對此,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趙鈺濤律師在接受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採訪時稱,依據《鄭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規定,臨街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管理人應當保持臨街建築物外形完好、整潔。對有礙市容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其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當及時進行整修或拆除。市、縣(市)、上街區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臨街建築物的房頂、陽臺、平臺、外走廊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雜物。

儘管有地方法規支持,但是也不能說明臨街住戶的防盜窗、空調室外機、飄窗有礙觀瞻,影響市容市貌。

結合鄭州的實際情況,特別是治安情況、房屋設計問題,住戶設置防盜窗也是爲了自身財產安全,室外機也是安裝使用空調的必備設備。按照《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房屋所有權人在行使物權的時候也並未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城市市容市貌雖然需要大家齊心協力裝扮,但一定要考慮行政的合理性、必要性。”趙律師認爲,因此簡單機械的要求拆除並不一定能夠達到改善市容市貌的最終目的,反而會讓臨街住戶感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從而引起其他矛盾,因此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多設計幾套方案,最終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來源: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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