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楊思嘉判斷,趙女士發病日期爲1月24日,但是發病前14天沒有去武漢及周邊,且自訴跟轄區內已確診病例也不認識,1月11日-1月24日期間未發現接觸的人員中有身體狀況異常的人。根據1月11日-1月24日的流調結果,楊思嘉和同事羅列出8條可能線索,一一進行排摸,其中一條是對本轄區內已確診病例進行關鍵詞信息的碰撞,這是在寧波處理不明原因疫情經常使用一個辦法,楊思嘉也打開電腦,細細對比分析起來。

(原標題:女子3月1日核酸檢測陽性,竟是1月份被傳染的?地點又在超市)

近日,寧波市疾控中心馳援湖北荊門的隊員楊思嘉成功對一起不明確原因病例溯源,從病例發現到鎖定傳染源,只用了不到30小時。

按照荊門市抗疫指揮部統一部署,楊思嘉一組對某轄區內集中隔離滿14天的密接人員進行了排查。實驗室在3月1日凌晨4點傳來消息,核酸結果顯示,一個密切接觸者(趙女士)核酸檢測陽性,這讓隊員們一下子忙碌起來。

他們一大早趕赴趙女士家中進行面對面做流行病學調查。

行車途中,隊員們穿好防護衣,楊思嘉提醒大家,確保自身安全,要距離趙女士1.5米以外。一人問,一人記錄,按時間順序從後往前問,全部詢問完畢後,記錄者要完整複述整個趙女士的軌跡,讓她確認或再糾正補充。

兩小時的調查後,他們返回當地疾控中心,對流調信息整理和彙總,並按照時間順序將軌跡打印出來。調查結果發現:

1月24日趙女士出現過輕微症狀,有服藥史,但無就診史。

2月3日她的丈夫李某出現症狀去醫院就醫,三次核酸檢測陰性,作爲疑似病例收治住院。與此同時,趙女士作爲李某的密接人員集中隔離,隔離時間爲2月3日-2月17日。解除隔離後一直在家,未出門,直至此次排查,並且這段時間症狀逐漸消失,一週內無相關症狀。

楊思嘉判斷,趙女士發病日期爲1月24日,但是發病前14天沒有去武漢及周邊,且自訴跟轄區內已確診病例也不認識,1月11日-1月24日期間未發現接觸的人員中有身體狀況異常的人。這可能是一起不明原因的感染!

難道是趙女士的丈夫傳染給她?楊思嘉否定了這種可能。原因有四:

第一,李某本身是疑似病例,但不是確診病例;

第二,李某流調軌跡顯示跟趙女士相似,無外出史,無武漢歸來人員接觸史;

第三,李某目前作爲趙女士的密切接觸人員進行隔離,再一次做核酸檢測,還是陰性;

第四,儘管李某自訴出現過症狀,但沒能說出不舒服具體細節,後期也沒再出現症狀,同時無服藥史。

楊思嘉因此判斷李某傳染給趙女士的可能性較小,或者說由李某傳給趙女士邏輯性不強,無法結案。傳染給趙女士的應該另有其人!


楊思嘉和同事一起尋找線索

根據1月11日-1月24日的流調結果,楊思嘉和同事羅列出8條可能線索,一一進行排摸,其中一條是對本轄區內已確診病例進行關鍵詞信息的碰撞,這是在寧波處理不明原因疫情經常使用一個辦法,楊思嘉也打開電腦,細細對比分析起來。

“有了!確診病例陳女士跟趙女士在同一天去過同一個超市!”排摸到這個信息,楊思嘉非常興奮。隨後抓緊去這個超市查看監控錄像,但是遺憾的是,由於時間太早,超市的攝像記錄已經自動覆蓋(僅保存一個月),周圍街道探頭等安裝不完善,調取錄像已不可能。

“可以看付款記錄啊!”有隊員說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提議。儘管擔心趙女士和陳女士年級均較大,不一定會使用手機支付,但大家還是抱着試一試的心態再去問。

第二天上午8時早會上,終於有了結果——

趙女士和陳女士確實出現在同一個超市,並且付錢時間前後相差只有9分鐘,當時她們在同一個超市的停留時間都超過了1小時。這個超市是地下一層,通風環境較差,付款通道僅有兩條,彼此相鄰很近。

工作人員把其他7個線索情況也做了分析,都予以排除。分析到這裏,這個案子已經告破,陳女士是趙女士的傳染源,溯源成功。

李曦 本文來源:寧波晚報 責任編輯:李曦_NN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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