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黄某是防城港市亿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亿港公司)一名收费员,为满足个人生活需求,她在5年内通过截留水费的方式挪用公司684万余元。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35名领导及工作人员列席旁听。

5年内截留水费684万余元!广西一女收费员涉嫌挪用公款受审

黄某在庭审中。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被告人黄某担任亿港来水有限公司收费员期间,该公司电脑收费系统在打印当月水费统计报表时,只显示当月收费数据,不显示上月收费数据。

黄某正是利用这个漏洞,在收取客户当月水费并开具发票给客户后,将部分客户已缴纳水费的发票数据在公司电脑收费系统中作废,并截留该部分水费,然后在月底打印当月水费的统计报表后,将已作废的数据恢复,使该部分客户缴费信息恢复正常。在月底向公司财务报送收取当月水费统计报表及当月存款凭证时,黄某隐瞒了作废部分客户缴纳水费的情况。

从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黄某通过上述方式截留亿港公司水费共684万余元,用于购买房产、车位等。因担心被查处,黄某于2019年3月共分3次向亿港公司账户退缴截留款211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其判处9年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随后,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认证。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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