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規定要求,“博士生在學期間學術創新成果達到所在學科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從執行角度,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新的規定要求“完善資格考試、選題報告等培養環節的實施細則、考覈要求和分流與退出制度”,推進質量控制要求的精細化、規範化,用客觀、剛性的依據嚴格執行博士生分流與退出。

原標題:清華大學:博士學位不再“唯論文” 更注重學風與學科交叉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孫琪)清華大學近日公佈《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規定要求,“博士生在學期間學術創新成果達到所在學科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在學期間學術論文不再作爲獲得學位的唯一依據。

校方介紹,新規旨在鼓勵依據學位論文以及多元化的學術創新成果評價博士生學術水平,激勵博士生開展原創性、前沿性、跨學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學科制定學術創新成果要求,不再設立學校層面的統一要求,尊重學科特點和差異。

同時,規定的修訂遵循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學校教育理念,將博士生培養目標修訂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增加了“學風嚴謹”“身心健康”等要求,在新時代繼續弘揚和傳承學校重視學風和體育的優良傳統。

規定還進一步完善了學科交叉博士生的培養要求。此類博士生的個人培養計劃“可突破現有學科培養方案框架,在學位課程基本符合主修學科(申請學位的學科)培養方案的前提下,根據需要選修所涉其他學科的課程和培養環節”。在給予靈活性的同時,加強培養過程把關,要求在論文選題報告、中期檢查、最終學術報告等環節聘請所涉其他學科專家參加。

從執行角度,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新的規定要求“完善資格考試、選題報告等培養環節的實施細則、考覈要求和分流與退出制度”,推進質量控制要求的精細化、規範化,用客觀、剛性的依據嚴格執行博士生分流與退出。

新的規定將用於指導學校各學科的博士生培養方案制訂和修訂工作,新的培養方案將從2019級博士生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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