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標題:北京農商銀行受罰:小微貸款數據錯報 貸款違規流向房地產)。第一張罰單顯示,該行因錯報小微貸款“1104”報表數據,違規審批、發放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責令北京農商銀行改正,並罰款330萬元。

(原標題:北京農商銀行受罰:小微貸款數據錯報 貸款違規流向房地產)

近日,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農商銀行”)因錯報小微貸款數據被罰。業內人士認爲,由於風險、成本雙高,多數銀行缺失做小微貸款的動力,實際上難以完成監管要求,爲了達成指標部分銀行甚至“移花接木”達到粉飾報表的目的。

此外,該行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而其本身也與房地產聯繫緊密——北京農商銀行前十大股東中有多位均是房地產及相關企業——向房地產行業發放貸款比例超過30%。

百萬罰單

3月2日,北京銀保監局一連發布4張罰單,其中2張均指向北京農商銀行。第一張罰單顯示,該行因錯報小微貸款“1104”報表數據,違規審批、發放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責令北京農商銀行改正,並罰款330萬元。

事實上,近期監管加大對小微貸款“弄虛作假”的整治力度,首當其衝的即是農商行。只不過,北京農商銀行受罰金額最爲巨大。

無獨有偶,2月26-28日,江西監管局發佈9張罰單,其中5張針對小微貸款違規操作,對銀行和相關負責人進行“雙罰”,因該違規事由被“雙罰”實爲監管首次。

江西安義農商銀行、江西灣裏農商銀行、江西新建農商銀行、江西贛昌農商銀行、南昌農商銀行均存在虛假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爲。江西銀監局依法對上述5家銀行分別罰款30萬元,並對相關負責人給予警告。

中國人民大學小微企業研究中心主任李焰向《投資壹線》解釋稱,小微貸款報表造假的具體手段是,放貸對象可能並非小微企業,而是大型企業,但通過分散多筆貸給多家的方式,貸款資金最終流向大型企業。“該做法不光是農商行,不少其他銀行也有類似操作,因此小微貸款的統計數據肯定存在水分。銀行實際上完沒有動力去做這件事情,爲了完成指標只能做假。”

李焰繼續分析道,大型銀行不願做小微貸款,原因有兩點。其一,小微貸款單筆額度小,風險高,小企業一般缺少抵押擔保,銀行貸款缺乏第二還款來源。純粹信用貸款需要可靠信息,但小微企業沒有規範的財務數據信息供參考,如果打款銀行認真調研費時費力不划算。

“其二,一筆小微貸款金額5萬-50萬元,和一筆3000萬元大額貸款相比,小微貸款單筆貸款成本(包括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高。因此,銀行能做大單不願意做小單。如果高成本、高風險但不能有高收益,大型銀行一般沒有動力做小微貸款”,李焰進一步解釋稱。

考覈指標成擺設

那麼何爲小微貸款?銀監會印發的《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銀監發【2013】7號)顯示,小微貸款即商業銀行向小型、微型企業發放的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以及小微企業主貸款。

監管對於銀行支持小微貸款也給了明確指標。其中,農商行除了“兩增兩控”指標,還要滿足去年初發布的5號文15項涉農和小微考覈指標。

2019年銀保監會的“兩增兩控”中的“兩增”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較年初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不低於年初水平;“兩控”即合理控制小微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作爲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微企業作用顯著,但其抗風險能力不強。尤其在此次疫情中,小微企業更顯脆弱,期間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計信貸支持超過萬億元規模,國家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再升級。

作爲農商行頭部企業,北京農商銀行在其2018年年報中曾表決心,積極參與區域營商環境改革,專門設立普惠金融部,出臺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舉措,全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北京農商銀行官網顯示,旗下小微貸款業務包括快捷貸、個人房產抵押循環貸款、首都職工創業小額貸款、小微快貸以及小微循環貸。年報還稱,截至2018年末,北京農商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19.68%,圓滿完成“兩增兩控”監管要求。

但此番處罰表明,北京農商銀行完成的“兩增兩控”實際存在水分。爲何定位於服務農村小微企業的農商行卻在這一問題上言行不一?

李焰稱,農商行定位於農村小微企業,但2019年1月份之前國家對於農商行跨區域經營沒有嚴格限制,導致農商行傾向於做大的業務,除非競爭激烈被迫下沉。2019年1月銀保監會出臺5號文件,要求農商行原則上機構不跨縣(區),業務不出縣(區),農商行做大做強趨勢會有所收斂。但即便在縣域內,如果市場競爭不激烈,農商行同樣會將大額貸款作爲首選。相反,農信社和村鎮銀行由於區域限制,規模不會很大,只能服務於當地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相對比較專注。

“此外一些數字金融機構由於技術原因可以大幅度降低微貸業務成本,有內在動力做小微企業貸款,如浙江網商銀行,一些定位底層金融服務的機構如中和農信,通過開發專門的信貸技術和管理流程可以有效實現微貸商業化可持續運作,也有強大動力做微貸。他們值得政府部門高度關注並給與適當的政策支持,包括給予貸款貼息”,李焰具體建議道。

針對小微貸款錯報事宜,《投資壹線》致函北京農商銀行,對方答覆稱,“感謝對我行的關注與關心。”但對於具體問題,則並無回應。

涉房被罰

此外,北京農商銀行收到的另外一張罰單顯示,因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貸款資金變相支付土地出讓金等違法違規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責令改正,並罰款220萬元。

北京農商銀行與房地產行業關聯緊密。2018年年報顯示,其前十大股東中就有4家從事與房地產相關的行業。其中,第三大股東北京首農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持有該行11.95億股股權,佔比9.84%,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開發。

此外,北京八大處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八大處房產”)持有北京農商銀行5億股股權,佔比4.12%,其主要業務包括地產、特色小鎮的開發、銷售、運營等;北京京祥龍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持有4.1億股,佔比3.37%,經營範圍包括物業管理、出租商業用房、出租辦公用房;北京二十一世紀奧亞德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十一世紀奧亞德”)持有3.31億股,佔比2.73%,經營範圍包括房屋出租。

不知是否因股權結構的影響,北京農商銀行對房地產行業的貸款支持,可謂十分給力。根據其最新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農商銀行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貸款和墊款金額爲459.16億元,佔比14.55%;房地產業貸款和墊款餘額爲286.60億元,佔比9.08%;建築業貸款和墊款金額爲241.14億元,佔比7.64%。累計可得,北京農商銀行與房地產行業相關的貸款佔比爲31.27%,接近三分之一。

然而,近年來監管一直嚴禁銀行信貸資金流入房地產。2017年4月10日,《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房地產業務合規性管理,嚴禁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2019年10月12日,《北京銀保監局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指出,按照穿透原則,嚴查資金用途合規性,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網絡借貸平臺、房地產市場等禁止性領域。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投資壹線》表示,商業銀行房貸部門爲了追求貸款業績,審批上會略有減少,“尤其土地出讓審查不嚴,肯定是在銀行眼皮子底下放貸的,如此縱容,也是爲了鞏固銀行與開發商的關係。”同時嚴躍進也認爲,土地市場跟信貸掛鉤後果很嚴重,因爲購地很容易出現高槓杆,與國家的“房住不炒”相違背,一旦違規被查定性會很嚴厲,因爲是國家重點監管的領域。但這也從側面說明,開發商和銀行具有相互靠攏的動機,因爲背後存在利益鏈條。

“實際上老百姓愛買房,所以資金都流向房地產,換句話說,房地產的風險反而是最低的,收益又比較高”,嚴躍進補充道。(投資壹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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