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9批次抽檢不合格藥品的通告(2019年第4期)
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於9批次抽檢不合格藥品的通告
(2019年第4期)
經河南省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爲南陽市中醫院等6家單位配製的9批次藥品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南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爲南陽市中醫院配製的雙補丸(批號20180314)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爲薄層色譜。經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爲信陽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信陽市第二人民醫院)配製的硼酸滴耳液(批號20180407)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爲裝量;標示爲禹州市中醫院配製的熄風癱復丸(批號180602)、中風復元丸(批號180602)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爲溶散時限。經平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爲平頂山市中醫醫院配製的銀花感冒合劑(批號20180608)、玄花合劑(批號20180820)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爲微生物限度;標示爲平煤神馬醫療集團總醫院配製的鼻康膠囊(批號171120)、調血降脂丸(批號18052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爲裝量差異、溶散時限。經洛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爲洛陽燒傷醫院配製的自然燒傷膏(批號20170515)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爲粒度、裝量。
二、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藥品採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等必要風險控制措施,對檢品來源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附件:9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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