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苍梧县公安局在岑溪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在岑溪市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黄某涛、黄某健、黄某泉抓获归案。

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及作案工具

2018年10月25日上午,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科目四理论考试内,学员考生正在有序的进入考场。但是有一名邱姓考生的穿着打扮却引起了监考民警的注意,其他考生短袖T恤不同,他却穿着一件长袖外套,把身体裹得严严实实。待民警安排好位置,宣布考试开始以后,他没有像其他考生一样认真答题,而是淡定的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显得格格不入。

这引起民警警觉,凭借多年的监考经验,民警料定他极有可能在作弊。正当民警悄悄走近他身进行观察的时候,该考生的身上却传出类似耳机的声音,于是民警立即暂停其考试,并要求其到考场外面对其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当场从邱某某身上搜出作弊专用的微型耳麦、纽扣式摄像头、无线视频发射装置及电池、手机等微型高科技装备。

民警经询问了解得知,邱某某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担心考试过不去,便想通过作弊手段,帮助自己考试合格。邱某某使用的作弊工具已被收缴。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取消该考生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苍梧公安局交管大队将这名涉嫌使用无线电子设备进行科目四考试作弊的考生邱某某移交后,苍梧公安局多警联动进行侦查,发现有一个涉及多人作案的团伙。组织利用无线电子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经过6天的连续侦查,于10月30日15时许,在岑溪市交管大队附近将该团伙的主要嫌疑人黄某涛黄某健、黄某泉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涛(男,29岁)、黄某健(男,41岁)、黄某泉(男,24岁)均为容县杨梅镇人,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已被苍梧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来源:苍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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