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蒼梧縣公安局在岑溪市公安局的協助下,在岑溪市將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的犯罪團伙的主要成員黃某濤、黃某健、黃某泉抓獲歸案。

抓獲的3名犯罪嫌疑人及作案工具

2018年10月25日上午,蒼梧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車管所科目四理論考試內,學員考生正在有序的進入考場。但是有一名邱姓考生的穿着打扮卻引起了監考民警的注意,其他考生短袖T恤不同,他卻穿着一件長袖外套,把身體裹得嚴嚴實實。待民警安排好位置,宣佈考試開始以後,他沒有像其他考生一樣認真答題,而是淡定的坐在電腦前一動不動,顯得格格不入。

這引起民警警覺,憑藉多年的監考經驗,民警料定他極有可能在作弊。正當民警悄悄走近他身進行觀察的時候,該考生的身上卻傳出類似耳機的聲音,於是民警立即暫停其考試,並要求其到考場外面對其進行檢查。經過檢查,當場從邱某某身上搜出作弊專用的微型耳麥、紐扣式攝像頭、無線視頻發射裝置及電池、手機等微型高科技裝備。

民警經詢問了解得知,邱某某因爲文化程度不高,擔心考試過不去,便想通過作弊手段,幫助自己考試合格。邱某某使用的作弊工具已被收繳。根據公安部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取消該考生考試成績和考試資格,一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蒼梧公安局交管大隊將這名涉嫌使用無線電子設備進行科目四考試作弊的考生邱某某移交後,蒼梧公安局多警聯動進行偵查,發現有一個涉及多人作案的團伙。組織利用無線電子設備進行考試作弊,經過6天的連續偵查,於10月30日15時許,在岑溪市交管大隊附近將該團伙的主要嫌疑人黃某濤黃某健、黃某泉抓獲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濤(男,29歲)、黃某健(男,41歲)、黃某泉(男,24歲)均爲容縣楊梅鎮人,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已被蒼梧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之中。

來源:蒼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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