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武陟縣公安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執勤過程中查獲一起麪包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當日中午11時許,五中隊民警在武(陟)修(武)路焦晉高速高架橋下執勤時,發現一輛牌照爲豫A7NM11的“金盃”牌面包車由北向南駛來,民警透過車窗玻璃發現該車疑似超員,遂令其停車靠邊接受檢查。經過查驗,該車核載9人,實載10人,超員1人。同時發現司機滿嘴酒氣,疑似酒後駕駛,經過酒精檢測儀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爲31mg/100ml,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民警隨後將其帶至大隊進一步詢問。

經詢問,駕駛人金某某系本縣嘉應覌鄉某村人,7月11日夜裏與朋友一起喝酒,第二天駕駛麪包車爲某某駕校往縣城送學員參加考試,不想途經上述地點時被細心的交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交警部門對金某某做出處罰17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處理決定,同時金某某的B2駕駛證將被降級。面對公安機關的處罰,金某某流下悔恨的淚水。

來源:微博@武陟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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