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市長3市委書記和2副省級職務上,他17年貪七千多萬)

10月17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受賄一案。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茂才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茂才先後利用擔任山西省臨汾市市長、中共臨汾市委書記、運城市委書記、晉城市委書記、山西省政協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及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244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茂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茂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60餘人旁聽了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6月12日最高檢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茂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張茂才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張茂才(資料圖)

6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茂才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茂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茂才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長期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爲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並收受鉅額財物,嚴重破壞了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毫無紀律和法律意識,將公權力作爲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

張茂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今年3月2日,張茂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其開除黨籍的通報中,稱其“嚴重破壞了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

據公開簡歷,張茂才曾在山西三個地級市臨汾、運城、晉城當過市委書記。

張茂才生於1954年9月,此前一直在山西任職。他畢業於山西師範學院,早期曾在山西省忻縣地委組織部、忻縣地區教育局、忻州地委組織部等部門工作,1985年調任山西省委宣傳部幹部處處長,後任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1999年,張茂才調往臨汾市任職,歷任地委委員、組織部長、臨汾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06年,張茂才調任運城市委書記,兩年後,調任晉城市委書記,主政晉城4年。

2012年1月,張茂才當選山西省政協副主席,晉升副部級。一年後,張茂才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被查。

落馬前,張茂才已經一年多沒有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2018年1月31日,山西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六次全體會議,當時,張茂才在主席臺前排就座。這是張茂才最後一次出現在山西省人大官網的報道中。

此外,此前落馬的山西運城市委書記王茂設曾與張茂才搭過班子。2008年,張茂才調任晉城市委書記,同年,王茂設當選晉城市市長,兩人共事三年,至2011年王茂設調往朔州任市委書記,2013年任運城市委書記,1年後在任上落馬。

張茂才簡歷

張茂才,男,漢族,1954年9月生,山西省保德縣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

1970.12——1974.09,山西省保德縣賈家峁公社、橋頭公社團委書記,團縣委幹事

1974.09——1977.09,山西師範學院政史系政治專業學習

1977.09——1979.05,山西省忻縣地委組織部幹事

1979.05——1980.12,山西省忻縣地區教育局幹事

1980.12——1982.09,中共山西省忻州地委組織部幹事

1982.09——1985.08,中共山西省忻州地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1985.08——1992.06,中共山西省委宣傳部幹部處處長(其間:1991.03—1991.07山西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2.06——1995.12,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1995.12——1999.02,山西省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副局長(其間:1997.09—1998.07中央黨校中青年理論宣傳培訓班學習)

1999.02——2000.02,中共山西省臨汾地委委員、組織部長

2000.02——2000.09,中共山西省臨汾地委副書記(1997.09—2000.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0.09——2001.01,中共山西省臨汾市委副書記

2001.01——2003.02,中共山西省臨汾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02——2006.02,中共山西省臨汾市委書記

2006.02——2008.02,中共山西省運城市委書記

2008.02——2012.01,中共山西省晉城市委書記

2012.01——2013.01,山西省政協副主席

2013.01——2018.01,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9年3月被查。

李琮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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