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至28日,在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期间,海南州招生办考场巡查工作人员在共和县中学考点巡查中发现有学生替考行为,立即向共和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河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考点将替考人员控制,同时兵分两路,一路调取考场监控录像,另一路将涉嫌替考人员依法传唤至河东派出所进行询问。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共和公安机关查处的全州首例考试作弊案件。

经查,10月27日,才某等六人存在指使他人替考行为,10月28日,仁某等三人存在指使他人替考行为。

据悉,才某、仁某等人供述由于自己担心考试难以过关,就事先串通朋友,说服其帮忙考试,意图偷梁换柱,蒙混过关。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条规定,已将涉案的十八名替考人员和被替考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替考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诚信,也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希望学校、家长、学生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平安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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