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3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檢察日報》在第五及第六版法治評論版,連續刊登了五篇評論"肖戰227事件"的評論文章,還在官方微博置頂了評論內容。此前,檢察日報曾犀利評論孫楊抗檢事件: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無知;第二是無視。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第一篇:檢察日報評肖戰事件:是非曲直如何評說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文章首先介紹何爲同人作品和AO3平臺。作者指出AO3創辦者的初衷和其中存在的爭議,對其中存在的兒童色情內容,給出了雙方觀點。

第二篇:檢察日報:不能任由粉絲喜好毀了同人文化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文章認爲,同人創作是文藝創作的重要溫牀。

同人文網站是是人在創造人在管理,它有自律有分級有淘汰,儘管它可能有不能令你滿意的地方,它還是有足夠的存在價值。

第三篇:檢察日報評肖戰事件:沒有勝利者的戰爭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作者認爲,肖戰本人及其團隊纔是這次事件中最需要承擔責任的一方。

第四篇:檢察日報:評判肖戰事件的兩個維度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兩個維度分別爲:一、同人作品的法律風險,包括可能侵犯著作權及相關權益、可能侵犯名譽權、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二、粉絲行爲是否合法合理:維護明星名譽的主體應該是其本人,而不是粉絲;爭議的處理地點應該在法院,而不是網絡。

第五篇:檢察日報:"同人小說"涉及的法律問題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作者討論了肖戰王一博同人小說《下墜》,是否侵犯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商品化權,構成不正當競爭幾個問題。

最終,筆者認爲,《下墜》可能侵權演員肖戰、王一博人格權中的姓名權,其他權利侵權的認定有較大難度。

檢察日報連刊五文談肖戰風波:“偶像”的失格

現在的肖戰,不僅面臨口碑和商業雙重危機,又因爲遲遲"失聲"陷入輿論漩渦。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