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餓的年紀,應該是14、5歲左右。在學校,一直等着課間10分鐘,飛奔下樓,在校門口的小賣部買點兒什麼,擱進嘴裏。雖然小門面極其簡陋,櫃檯常年坐着個肥胖骯髒的老頭,各種奇怪的小包裝食品不知來自何處,可我一點兒不在意,不在意的還有學校的所有人。有點兒什麼喫,就可以撐到下一堂課結束。

我還記得在那年紀,有時放學,我會沿着馬路直行,前往一個工廠家屬區,我家分明需要在十字路口右轉。家屬區緊鄰馬路,路口有個小攤點。現在回想起來,那攤點似乎從沒點過燈,門口坐着個胖大嬸,很難確定她對我是否懷有善意,因爲她從沒跟我說過一句話。

生意到傍晚,只餘米粉燒餅。白白的米粉澆上一勺紅辣椒,可以喫得滿頭大汗。只是永遠喫不飽,總覺沒兩口,整碗米粉就沒了。燒餅也是,總想挑大個的,一口咬下去,麪糰軟軟,有種焦香,但也是沒多久,只餘最後一口。

說來,我還曾週末在家,閒來無事,掂記油條。翻箱倒櫃,清理所有零錢,捧着,去買回一根油條。趴在桌上,慢慢喫掉。總之,一直是餓着,一直掂記着喫,整個青春期都如此。

比米粉燒餅油條,更能吸引我的,還得是校外一處商店。原是國營,之後轉包個人。有各種東西出售,食鹽洗衣粉拖把小孩玩具等。

更奇妙的是,早中晚,這家商店出售的商品,各不相同。早晨,門口有老頭擺口油鍋,炸紅薯面窩餈粑等。與我同路的一個同班同學,每早要在這兒排隊買餈粑。我並不愛喫,也不能喫,爲數不多的零錢得應對晚自習。

好吧,其實並沒有什麼零花錢。但不管有錢沒錢,晚自習前的半小時休息時間,我會和所有人一樣離開學校,慢慢盪到校外。夜燈初上,街上的人騎着自行車,在回家的路上。而我得7點才能放學。

此時,商店換作另個人在此經營,一個戴眼鏡的中年人,個矮,穿藍色大褂戴白色袖套。這會兒的生意,主要是上晚自習的孩子,他們象潮水,湧來商店,只爲找口吃的。

玻璃櫃臺上,每天有1-2個紙盒,擱滿奶油牛角包,大約20個左右。當時售價,5毛一個。我喫過。第一口奶油略硬和脆,入口之後,極甜軟。也許麪粉並不好,麪包口感略生硬及粗糙,但有那麼多奶油呢,誰要在意麪包的口感。

它就是15歲的我,喫過的最好的東西。在那個半明半暗的老商店裏,以我成日在讀的蒲松齡蒲老師的話說,就是豔絕所有喫食。

如果換個時空,聶小倩遇見寧採臣,“月夜不寐,願修燕好”,燕好之前,兩人一人喫個牛角麪包再說......寧採臣將小倩帶回家後,“初來未嘗飲食,半年漸啜稀酡”,喝啥粥阿,真是,何不喫牛角麪包?

但我並不是每天都有5毛錢。有時,一早口袋裏有5毛錢,全天有好些個課間10分鐘呢,我又常餓着,所以到了傍晚,可能只剩2毛錢或更少,總之望奶油牛角包興嘆時多。

沒理由要求父母多給零花錢,畢竟學習一踏糊塗,每天只是玩得興高采烈而已。總之,在任何年紀,包括在15歲,沒錢,就會窘迫。你既知道自己完全沒有天降大把零花錢的可能,與此同時,每天一個奶油牛角包,有點兒重要,喫到它就不會餓到7點,以及它能讓糟糕的一天不再那麼糟糕。

當然,沒有奶油牛角包,也沒啥大不了。最大不了,不外是你得站在人羣之外,注視着那些簇擁在櫃檯前的人,興高采烈地舉起一個奶油牛角包。你還得跟着一羣喫着奶油牛角包的人,一路走回教室。最窘迫的時候,一羣人當中,只有你沒有奶油牛角包。

多年之後,我知道真正的牛角包,並不長這樣子。當年,那商店那玻璃櫃臺那紙盒中的那好喫的奶油牛角包,其實只是一個裝滿劣質奶油的麪包而已。

在法國,地位同於中國的米飯饅頭之類的真正的牛角包,人們管它叫可頌。

並不是所有牛角包都叫可頌。羊角麪包更應該是可頌。羊角包牛角包,都需要黃油。需要三次三折。需要刷楓糖糖漿。切面要呈現漩渦狀。最好是牛皮紙袋裝着,早上配咖啡。如果你想喫到奶油或其他的餡兒,也可以在冷卻後,從中切開,加入奶油。

只是,我已經不再那麼容易餓。即使是餓,也沒那麼容易掂記一個牛角包。

我也不再,像少年時那樣,在傍晚時分,認真注視每盞路燈依次亮起,彷彿一路要亮到天涯去。想起遙遠的未來,有種深切的絕望。

活在當下,就夠我忙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