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抗日政府旧址、北渎烈士纪念碑、谷兴庄烈士纪念碑、东塔影惨案遗址成为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刘星

2018年10月24日,高邑县文广新局申报位于北渎村的高邑县抗日政府旧址、北渎烈士纪念碑、谷兴庄烈士纪念碑、东塔影惨案遗址4处作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上报。

中共高邑县委宣传部、中共高邑县委党史研究室,经认真考证并听取有关人员意见,认为此4处是我县重要的革命文物遗址,对研究我县的抗日历史具有重要的价值,并且可以作为我县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同意文广新局将高邑县抗日政府旧址等四处作为我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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