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稅改革之下企業四惑四難 如何破局?

改變收入結構的時候,個人所得稅可能是3%到45%,也可能20%等等。改變結構,對應的政策就會發生一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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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上,人力成本精算與自然人收入籌劃專家方曉先生,爲我們進行《社稅改革下企業人力成本籌劃策略》的演講。

人力成本精算與自然人收入籌劃專家 方曉

三節點三預案,打好稅改大環境下的預防針

當下最熱門的社稅,可以從兩個方面去理解,第一個是社會保險移交與稅務徵收與管理,第二個是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如果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進行更進一步的思考,可以從這次的稅改當中可以有深層次的發現--社會化就業以及自然人課稅。

對於這次的稅改,我們從組織變革方面考慮,假設組織變革下的主體如果是企業,我們稱之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先稅後分,先交25%的企業所得稅、15%的企業所得稅等等,或者經營主題改爲先分後稅,那麼就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了。 如果從留人方面考慮,企業第一考慮的是做新的薪酬設計。薪酬改爲報酬意味着報酬可能是薪金也可能是勞務所得,也可能是財產轉讓所得、經營所得。改變收入結構的時候,個人所得稅可能是3%到45%,也可能20%等等。改變結構,對應的政策就會發生一個轉變。

當下,如果我來思考今天中國的人力成本籌劃,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現在中國的人力成本籌劃並不是企業內部通過薪酬改變而完成,而是需要對當下政策進行深層次的理解,才能正確瞭解和適應社稅改革對企業未來的影響。

當下企業可能會面對到有薪無保、有薪差保、有薪無稅、有薪差稅的四惑四難,然而這些問題如何解決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點去考慮:首先是社會保險無時效性,追溯期最高可從開業開始。面對這個問題,當下很多企業會選擇用註銷方式解決過去的問題。其次是滯納金,從今年4月16日,廣東省出臺政策來看,滯納金可追溯到2011年,每年按照18.25%的比例徵收滯納金。網上流傳一篇文章是說246號文提出2019年1月1日之前,之前的社保不追溯。這種情況下很多人以爲這是政策改革給企業的一個緩衝期。社保移交給稅務的改革,各地政策因此作出徵收方式的改革將以前核定徵收改爲企業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的模式。然後是個人所得稅法的附加專項的扣除,即員工獲得工資薪金收入,提供給你的附加專項扣除,作爲企業應該積極履行,而且提供完整的完稅記錄。據傳今年12月份的時候,會有另外一個《實施辦法》對外公佈,當中會明確提到完稅記錄作爲企業次年第一個月必須提供完稅記錄,將完稅記錄的提供時間確定爲年度。還有就是針對當下的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整個改革是從3月21日機構改革提出的,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明年有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會議會進一步的改革深化。剛開始政府告訴企業首先在9月份提出中國社保補繳2萬億,企業普遍產生恐慌的情緒,而接下來的四個時間節點9月6號、9月18號、10月、11月,國家領導人在國務院會議當中提出社會保險的減負動作,我們需要去考慮整個中央調劑金制度過程當中,企業明年是否存在退路,徵收基數、徵收主體、徵收範圍是否存在變數。最後是上海10月15日宣佈,1月1日的過程中我們只調整徵收主體,由稅務負責徵收。徵收範圍、徵收流程以及徵收方式,暫時不做調整。將這個政策進行反向解讀未來畢竟會進行新一步的調整,而調整的內容就是徵收範圍、調整流程和徵收方式,這個將是我們需要預防的方向。

作爲人力成本精算與自然人收入籌劃方曉先生認爲作爲企業在這次的稅改背景下需要進行三個預案的準備,其一是今年8月20日前完成稅改的預案,第二是在12月10日完成一個企業調整的預案,第三個是明年的4到7月前,做一個防備社會保險法修改的預案。當下的經濟形勢並不是特別好,政策的穩定性會更強,徵繳主體依然是企業和個人,現在的職保、居保、事業單位的保險全部劃給稅務進行徵收,法律責任的追索所謂的時效滯納金沒有改變,現在徵收的責任由稅務進行。整個劃轉過程中,將所有的徵收職能全部移交給了稅務,經辦責任給了社保。這個過程中,所有的社保人員不參與劃轉,全部進行分流。

現在我們要考慮的:一是徵收基數。對養老和工傷實行不封頂徵收。上海的企業有很多高收入羣體應該小心一個政策,明年的4月1日,上海可能啓動雙基數,對企業不封頂,對個人封頂。你今天給員工100萬,請你按照100萬交社保,個人封頂3倍。那麼企業的組織主體要啓動變革,將高收入的員工轉成股東和合夥人,他們的收入改成股息利息所得。另外一種雙基數,則是面向學生,2015年國稅12號文提到,學生和退休人員都應該納入工資總額的計算技術,稅當中50%告訴你將學生和退休人員納入範圍,個人不需要納入。徵收方式的調整,所謂的徵收方式,指過去閱讀徵收、覈定徵收改爲動態徵收,動態徵收取決於稅務的決心是否執行。目前的84萬的稅務徵收人員當中,無法負責這些事情,只有一種方法,就是按照每個月的個稅作爲繳費基數。企業薪酬的預算要考慮徵收範圍,就是不同的羣體全部納入。徵收費率,有下調可能性,最遲2018年12月31日前宣佈,現在大概率認爲,廣東省9月宣佈了養老保險,全省不能高於14%,最大的空間是養老保險可以降到14%。算算徵收基數及你這個徵收費率的調整,企業可以從當中尋求一種平衡。支持整個降費率的工作,高於5%,意味着中國的徵收不會打任何的折扣。對於企業來說,我們認爲企業應該做組織變革,在思考你用工方式當中可以有一些走靈活的、社會化就業的方式。同樣的東西,你的報酬有些新的定義要去做,支付模式要做一些改變。

這次的個稅改革有三個方面是需要着重注意的:一是徵收模式由分類徵稅向綜合徵稅轉變。從1980年到現在歷時38年時間,這次個人所得稅是推倒重來的改革,接下來的時間,我們至少要面臨100個政策的修訂。作爲企業應該是直接順應政策調整而不是過早的啓動薪酬變革。最佳時間是2018年12月5號再啓動薪酬的調整計劃。二是推進實質性家庭徵收,費用扣除由基本扣除向附加扣除轉變。採集數據企業可以去幫員工去做。 薪金、勞務、稿酬稱之爲綜合所得,我們需要了解預扣預繳和累計預扣法以及如果社會保險的政策會我們能做的調整。建議企業做一個方案,一是企業先做一個簡單的培訓,修改員工的三個東西,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勞動協議,修改信息採集應用、代扣預繳功能、綜合匯繳功能。

從企業角度進行人力成本籌劃需要注意:一是薪資+福利,這方面可以合理利用政策,如果一個人在兩低收入,一地交保另外一地不交保,設計薪酬總部,合併報稅,解決差額社保問題。另外一個叫薪+銀,最佳東方應該允許員工搶單接單,不從勞務所得走而是以個人臨時性經營,這意味着個人所得稅等於1.5%,加上3.3%的增值稅是4.8%。企業一旦夠大,我們建議人力資源部全部成爲公司,因爲人力成本只能所得稅稅前扣除。如果人力資源總部變成公司,進項抵扣,落到財政獎勵有30%,依據進項抵扣增加了1.8%,今天的人力資源部門全部在做公司化的動作,以及薪酬總部概念,就是解決差額和進項抵扣的問題。同時企業可以選擇今年小規模納稅政策,工業和商業進行了調整,過去是10%、6%、調整爲3%,小微企業100萬,可以20%減半徵收,還有一年36萬的免稅額,建議企業把部門做成智能主體。還有企業啓動合夥人計劃,現在來看,海南昨天宣佈政策,北京是10月份宣佈的,浙江是10月份宣佈的,廣東1月份宣佈,對於個體戶等等,全部迴歸到最低覈定稅率,北京最低覈定稅率是1%,上海合夥人政策是0.5%到3.5%的個人所得稅,做完之後沒有社保的問題,這是企業考慮人力成本籌劃可以考慮的解決思路

對於當下企業來說,瞭解時間節點,做好預案。理解綜合所得和薪酬結構如何猜,理解預扣預繳和彙算清繳,瞭解政策,社保和稅務當中的平衡與成本分析,組織變革和用工調整,才能建立完善的人力成本籌劃,適應社稅改革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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