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收两份佣金,为什么不请两个人分别代表买卖双方?

在中国,房产中介都是一人饰两角,同时为买卖双方服务,也就是一名经纪人同时受了买卖双方的委托。当交易达成时买卖双方各出一份佣金,都归房产中介一人所有。这样产生的后果就是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且房产中介以促成交易达成为目的,不会真正站在买卖双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容易产生很多利益纠纷,比如我们熟知的吃差价或者报虚价。

其实按照支出的佣金为基点,应该买卖双方各雇佣一名经纪人,分别代表不同方,然后一方支付一名经纪人的费用,这样子经纪人就会把自己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来考虑。我们需要的是“关系型”的经纪人,而非“交易型”经纪人。只会快速促成买卖双方成交,并从中赚取他们的佣金,仅此而已。

一个优秀的房产中介不只要懂得带客户看房,联络客户,更重要的是能懂得分析房地产市场趋势,而不是一味劝说客户买房,他能在变化多端的房地产市场中保持冷静,以帮助客户作出最合理的决定。不过现实是你只要加了一个房产中介的联络方式,他只会一味地劝说你赶快买房,单纯地进行常规的推销工作,急功近利地撮合每一笔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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