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美各自有着BAT和GAFA等大型IT企業,掌握着大量且優質的大數據,在人工智能領域領跑。相對於在數據收集和人工智能開發方面領先其他國家的中美兩國,日歐的立場是強調倫理層面的危險性,試圖施加一定的限制。

中美各自有着BAT和GAFA等大型IT企業,掌握着大量且優質的大數據,在人工智能領域領跑……

日本政府正在推進人工智能(AI)對策。2018年彙總了使用人工智能時的7項原則草案。其目的是在2019年6月在大阪召開的二十國集團(G20)峯會之前,倡導保護個人信息等,參與國際規則制定。草案的關鍵詞是“以人爲本”。實際上,歐洲也在有關人工智能的戰略上使用完全相同的用詞。沒有中美那樣的大型IT企業的日歐正在保持一致步調。

今年1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人工智能專家會議在美國波士頓舉行。作爲日本代表出席會議的東京大學教授須藤修感到很驚訝,因爲很多歐洲人工智能相關人士都表示“日本的人工智能原則很有吸引力。非常希望展開合作”。須藤去年作爲日本政府的“以人爲本的人工智能社會原則研討會議”的主席參與了7項原則草案的制定。

在人工智能的開發領域領跑世界的是美國和中國。美國擁有被稱爲“GAFA”的谷歌、蘋果、Facebook和亞馬遜等4大IT巨頭,而中國擁有百度、阿里巴巴集團和騰訊等“BAT”。

GAFA和BAT通過服務獲得大量的個人信息。不僅是姓名、性別和年齡,還掌握用戶各自的愛好、搜索什麼內容或購買哪些商品。通過將詳細的數據輸入人工智能,使之進行機器學習,能夠分析出“35歲~39歲男性、閱讀○○博客的階層對這類廣告作出反應併購買商品”等內容。

越是擁有能鎖定到個人的詳細數據,人工智能的準確度越會提高。中美IT巨頭在互聯網服務領域明顯領先,擁有的大數據質量和數量俱佳。因而這些企業在人工智能領域也有着非常高的競爭力。

美國沒有關於人工智能開發的限制。中國則在2015年發表的《中國製造2025》中提出了在國家主導下發展人工智能的目標。日歐都有一種危機感,即照目前這樣下去,大數據將被GAFA和BAT掌握,自己將在人工智能時代的增長中落後。 

2月,德國總理默克爾訪日,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舉行了會談。默克爾問安倍,“該如何避免中國的法律被應用、數據被活用的局面?”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於2018年12月發佈了《人工智能道德準則草案》,2019年4月正式決定。該草案提倡“以人爲本(Human-centric)”,強調稱力爭實現“可信賴的人工智能”。日本政府內部有聲音稱該草案“參考了日本的7項原則草案”。 

如果人工智能根據過於詳細的個人信息作出判斷,有可能產生侵犯人權和歧視問題。日歐保持一致步調的“以人爲本”包含的目的是,要由人類監督人工智能的判斷,防止無序的人工智能開發和使用。 

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表示,“除了製造業強大這一點之外,日本還與歐洲共享基本價值觀。‘以人爲本’的出發點是對人工智能技術失控的擔憂,但由於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思維等相似,日歐能展開合作”。歐盟2018年5月施行了原則上禁止個人數據流向區域外的《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但日本被認定爲具有和歐盟相媲美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定,進入2019年後被排除在限制對象之外。

相對於在數據收集和人工智能開發方面領先其他國家的中美兩國,日歐的立場是強調倫理層面的危險性,試圖施加一定的限制。正因爲日歐都是在IT領域起步大幅落後的國家,歐洲也有着向日本發出合作信號的一面。今年的G20峯會由日本擔任主席國,也將大量聚集在數據獲取方面落後於中美的國家。日本將和歐洲一起攜手這些國家,力爭制定國際規則。

來源:日經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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