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先後強佔兩空置動遷房 被告知違法仍不搬離獲刑1年)

正義網上海10月18日電(通訊員周峯)女子因生活拮据先後強佔兩套空置動遷房,看到騰退房屋告知書仍拒不搬離,最終因違法被警方抓獲。近日,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一先後強佔兩套動遷房的被告人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於9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芳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前夫賭博“輸”掉一套拆遷房

2004年,原青浦區香花橋鎮的王家村計劃動遷,村民對入住新小區新房子充滿了期待。但是時年35歲的李芳沒那麼高興,這是因爲她的第二次婚姻屬於招上門女婿,而在農村動遷沒有女兒的份,她這樣的情況能否分到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李芳和生產大隊隊長反映了情況,隊長也很是上心,經過一番諮詢,隊長告訴李芳她符合離婚戶政策,能夠分到30個平方的面積,如果看中的房屋面積超出標準要交差價補齊。

2007年,王家村村民紛紛搬到了動遷的惠民小區。一天,李芳以看房爲由來到拆遷辦,用抵押身份證的方式拿到了惠民小區3號樓601室的鑰匙,該套房屋面積爲80平方。之後,她就再也沒將鑰匙歸還,李芳和丈夫朱國強帶着女兒小麗竟然強佔了這套屋子,直接搬進毛坯房居住。

原來,王家村動遷後,李芳一家人起初租房居住,但是丈夫朱國強竟然在外賭博輸了一大筆錢,一分錢都拿不出繳納剩餘的房款。當時,家中就只有李芳一個人工作,經濟上陷入窘境。她聽說有人以看房的名義至拆遷部門拿鑰匙直接入住,夫妻二人商量後也決定效仿。

一家人住了幾個月後,李芳丈夫的債主周峯上門來討債。周峯對李芳一家人恐嚇,如果不把10萬塊錢拿出來,就讓他們全家喫不了好果子。這個凶神惡煞的債主以爲李芳一家的住處是屬於他們的動遷房,於是強行讓夫妻二人簽了一份售房協議以抵消債務。

2008年4月,李芳一家被迫搬出了第一套強佔的動遷房。

嚐到甜頭故技重施 

一年多後的2009年11月,李芳和朱國強夫妻二人來到妹妹家玩,妹妹家順利從王家村動遷到了惠民小區。當他們得知這棟房子裏還有屋子空置,二人又想故技重施。走到這棟樓的三樓,二人發現有兩間動遷房仍然空置,且門鎖的鎖芯沒有安裝,就將301室換了個鎖芯直接搬進去,強佔了第二套面積爲160個平方的動遷房。

然而朱國強賭習未改,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債。一家三口住到2010年9月,因朱國強逃到外地躲債,李芳和女兒孤兒寡母也不敢繼續再住,只得搬離這套房子。賭徒丈夫渺無音訊,李芳徹底心死,幾年後與他人同居並生下一子。

然而,李芳的重組家庭經濟條件依然不佳。2018年12月,李芳又打起了惠民小區的主意。二人帶着小兒子住進了此前強佔的第二套動拆遷房。期間,李芳與同居人分手,但這次,她並未帶着小兒子離開。

2019年6月初,王家村村委會、惠民小區居委會和物業公司聯合上門對小區內強佔動拆遷房的住戶發放騰退房屋告知書。李芳看到工作人員後,一臉不耐地將騰退告知書扔在一邊。後來,村委會、街道工作人員又多次上門向李芳進行法律宣傳,明確告知了她強佔動拆遷房屬於違法行爲,但李芳仍以經濟狀況差、沒有住處爲由拒不搬離。

6月21日晚,民警在被李芳強佔的第二套動遷房內將其抓獲。

拒不搬離終被送上法庭 

據被害單位工作人員介紹,被李芳強佔的兩套房屋由其公司建設開發,用途是動遷安置房,至今沒有分配出去,屬於空置房。經估價,第一套房屋在被其強佔期間的平均月租金爲875元/月,第二套房屋在被強佔期間的平均月租金爲2400元/月。

街道工作人員稱,2004年,李芳與拆遷辦約定以補差價的形式取得被其強佔的第一套動遷房,但是至今李芳未將該套房屋的欠款結清,因此其沒有相應的分房證明。後因李芳丈夫在外欠錢,被債權人周峯上門趕走,該套房屋至今仍被周峯強佔。這兩套房子和李芳、周峯兩戶人家沒有關係,其屬於無理由強佔。

面對檢察官,看守所內的李芳流着淚說自己不知道強佔動遷房觸犯了法律,並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如實交代。

2019年9月,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將李芳強佔動拆遷房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起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介紹,本案中,被告人李芳任意強佔房屋,且佔有時間長,引起他人效仿,認定爲情節嚴重。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及本市相關規定,任意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目前,涉案小區內強佔動遷房的住戶已基本騰退完畢。

(涉案人物均爲化名)

netease 本文來源:正義網 責任編輯:劉雨欣_NBJS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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