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黑老大穿防護服、戴口罩護目鏡受審,終審死刑!)

3月11日上午,海南省高院依法對昌江黃鴻發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黃鴻發執行死刑。

因二審在疫情期間,爲確保庭審疫情防控“零風險”,被告人均穿防護服,戴防護眼鏡和口罩,入場前測體溫。

二審現場。

二審現場。

二審現場。

黃鴻發執行死刑,黃鴻明死緩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黃鴻發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二審判決:

維持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鴻發作出的一審判決,即判處被告人

黃鴻發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等17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黃鴻明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等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限制減刑。

被告人黃應祥、黃鴻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等罪,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對其餘被告人均依法從嚴從重判處刑罰。對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價值25億餘元的涉案財物已組成資產處置小組另案處置。

實施刑事犯罪高達53起

據悉,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黃鴻發涉黑案及其“保護傘”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宣判後,被告人黃鴻發等82人提出上訴。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月6日受理後,依法組成五個合議庭進行二審審理。

現查明:上世紀八十年代末起,黃鴻發及其家族成員就作風蠻橫,逞強爭霸,吞併其他惡勢力團伙並招攬社會閒散人員組建“打手隊伍”,實施故意傷害行爲、開設賭場等,至1995年,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形成。

爲牟取暴利,這個涉黑組織通過開設賭場、非法採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大肆斂財,

對海南昌江地區的賭場、鐵礦、混凝土、石場、砂場、廢品回收、娛樂場所、農貿市場、啤酒銷售、煙花爆竹、土建工程、摩托車銷售、典當行、駕校等多個行業、領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以商養黑”,“以黑護商”,通過十幾個經濟實體攫取20多億元鉅額非法收益

,用於支持組織運行、發展。

這個涉黑組織長期在昌江地區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大量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稱霸一方,實施刑事犯罪高達53起,共觸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16項罪名,

導致2人死亡、3人重傷、13人輕傷、5人輕微傷

的嚴重後果,造成昌江地區人民羣衆極大的心理恐懼,致使大量被害人不敢報案。

爲尋求非法保護,黃鴻發涉黑組織

以非法收益爲誘餌,引誘、拉攏、腐蝕政府職能部門及政法機關領導幹部充當“保護傘”

,導致該涉黑組織在昌江地區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未被打擊處理,嚴重干擾、破壞了昌江地區人民羣衆正常的生產、經營、生活秩序,破壞當地政府及司法機關的公信力。

一審現場。

掌控十幾個經濟實體

非法收益達20餘億元

該團伙通過十幾個經濟實體攫取20餘億元的鉅額非法收益,用於支持組織的運行、發展。

南都記者通過天眼查發現,黃鴻發實際控制公司多達12家,這些企業涵蓋水泥、環保科技、混凝土、石英砂、典當、金融等領域,且絕大部分企業註冊資本都達數千萬元。

其中一家公司爲昌江鴻發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爲黃鴻金,1996年成立,註冊資本2300萬元。該公司2007年接手昌江黎族自治縣石碌鎮第二農貿市場後,攤位費一直居高不下,第一年的攤位費18000元,第二年直接漲到23000元。2018年政府接管以來,攤位費僅收7900元,比原來的下降了65%。

黃鴻發被捕。

爲壟斷淡水魚生意殺害一17歲少年

黃鴻發涉黑團伙還欺壓、殘害羣衆,稱霸一方,導致2人死亡、3人重傷、13人輕傷、5人輕微傷。據瞭解,因懼怕黃鴻發的勢力,大量被害人不敢報案。

黃鴻發涉黑團伙曾爲了壟斷當地淡水魚生意,殺害一17歲少年。

據媒體報道,2000年9月26日,17歲少年小志(化名)在放學路上突然被人攔住帶走,進行毆打,期間,幾人曾對他提及淡水魚的事情,小志稱自己不瞭解,但是會告訴媽媽,誰料剛剛言罷,他便身中6刀倒地。

據瞭解,刺傷小志的人,便是黃鴻發的手下,爲了滿足自己的野心,他開始涉及淡水魚產業,小志的媽媽常年從事淡水魚產業,便被黃鴻發及手下盯上,並且多次和她協商“壟斷”一事,爲了生活,小志的媽媽拒絕了黃鴻發的要求,對方便放話,要打死他兒子。

於是,年僅17歲的小志命喪於這場鬥爭中。小志離世後,小志的媽媽徹底放棄淡水魚行業,再也不敢去碰。

現場扣押凍結資產就高達15億元

2019年1月6日晚,黃鴻發、黃鴻明及其家族成員黃應祥、黃鴻金,團伙骨幹吳文、陸海濤、鍾福文、李向光、李國春、文海、林仕壯、譚瓊華、阮明財等落網。

據瞭解,爲了抓捕他們,海南省公安廳從全省抽調警力1210餘人,車輛300餘輛。

警方現場扣押的財物也讓人瞠目。包括人民幣302.56萬元、外幣摺合人民幣38.25萬元、機動車53輛、管制刀具8把、槍支2把,以及資金賬本一批。此外,凍結銀行賬戶資金11745.95萬元,查封涉案公司、個人名下房產167套,查封土地55宗、林地33宗。

僅僅是當晚扣押、凍結和查封的資產,初步估算價值就在15億元以上。

黃鴻發被捕現場,警方扣押大量涉案財物。

2019年8月,海南警方曾在微博發佈“昌江‘黑老大’黃鴻發二十多億的涉案資產大公開”的視頻。視頻中,被扣押的車輛排起來如同車展,不少都是豪車,車牌也都是888、9999等吉祥號碼。

“這是人生如意的玉,涉黑涉惡肯定涼涼”“1768年的拉菲,喝一口一年工資好像”“黑的油梨(花梨),像這麼大起碼得50年以上的樹齡。”視頻中的警察介紹道。

視頻還顯示,桌面上擺放着槍支子彈、一堆的房產證和存摺本。還有價值連城的玉白菜、價值數十萬元的名錶、象牙等。

海南警方曾發佈視頻,公佈黃鴻發黑社會團伙涉案資產。

至少77名公職人員涉黃鴻發案

黃鴻發涉黑團伙如此猖狂,且能夠長期盤踞當地未被打擊處理,一大原因是背後有“保護傘”。

在黃鴻發涉黑團伙頭目和骨幹成員被抓獲後,2019年1月,海南省紀委監委第十二審查調查室統籌三亞市、昌江縣紀委監委和洋浦紀工委監委等審查調查力量成立專案組,嚴懲昌江黃鴻發等黑惡勢力背後的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2019年春節前夕,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通告,“敦促爲黃鴻發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或涉及腐敗問題的公職人員,在2019年3月11日前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自首”。通告發布後,包括昌江縣公安局三名派出所原所長在內的9名公職人員先後投案自首。

從2019年2月28日到2019年11月,77人因涉黃鴻發案背後腐敗和“保護傘”問題,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這些人包括:曾擔任過昌江縣公安局局長的麥宏章,東方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陳東,海南省森林公安局原黨委書記、政委王雄進,等等。

羅崇緯 本文來源:南國今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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