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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信息(2019年第30期)。信息显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的乳制品17批次全部合格。

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检验项目

1、巴氏杀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酸度、铬(以Cr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1、地塞米松、三聚氰胺、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

2、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地塞米松、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3、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乳酸菌数、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

4、调制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铅(以Pb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来源:食品伙伴网

图文编辑:肖鑫鑫

责任编辑:王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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