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指出,将扩大医保覆盖面,年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34.9万人、74.87万人,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4%和7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增加的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今年将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医药价格改革、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改革“五项改革”,全面提升全市医疗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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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医保覆盖面、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困难人群大病保险待遇……今天,记者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将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扎实开展两大行动、全面推进五项改革、着力优化四项机制、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副市长余珽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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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上调40元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市职工医保参保136.5万人,居民医保参保298.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74.6万人,城乡居民医保人均实际财政补助510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81%以上和72%左右。

《2019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指出,将扩大医保覆盖面,年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34.9万人、74.87万人,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4%和7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增加的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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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医保精准扶贫行动

低保尿毒症患者救助比例提高

今年将开展治理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医保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打击欺诈骗保和医保精准扶贫攻坚战。

要点提到,将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将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提高困难人群大病保险待遇,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采取待遇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更大力度发挥大病保险的脱贫解困功能

此外,将提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纳入低保范围的尿毒症患者救助水平,将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两项费用的医疗救助比例由70%调整为100%,全部免除透析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的所有个人承担费用;根据省医保局部署,探索建立“罕见病”等特殊疾病的医疗保障机制,适度扩大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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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改革

完善按病种收付费政策

今年将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医药价格改革、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改革“五项改革”,全面提升全市医疗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

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做实市级统筹。确保2020年起,全面实施“六统一”(即: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基金管理)的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要点指出,在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持续完善按病种收付费政策,全年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80种以上、按病种付费的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达20%以上,还将落实省局关于规范并降低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调整部分儿童专科、麻醉类、精神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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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筹资与待遇保障机制

完善异地就医结算

今年将完善筹资与待遇保障、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完善医保经办服务这四项机制,着力改进全市医疗保障为民服务质量

据介绍,按照国家局省局部署,今年将及时落实抗肿瘤、治疗罕见病等“谈判药”“特药”政策,让本地患者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优惠

要点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机制,认真梳理本市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和流程,按照省医保局部署开展异地就医“不见面”备案工作,在保障转外就医、驻外就医有序规范的前提下,尽力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少患者及其家属奔波。与此同时,创造条件稳妥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新增跨省异地就医收治医院20家以上,深化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当天还召开了全市医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始终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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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一馨

编辑 秦蔷 小鱼儿

(文字来源扬州发布,图片来源网络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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