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起訴書指控: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偉民在擔任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期間,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孫偉民利用擔任杭州市蕭山區建設局(後更名爲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科長、副局長等職務便利,在企業資質審覈、購買房產等方面爲相關企業等人員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孫偉民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一案,經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於近日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偉民在擔任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期間,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孫偉民利用擔任杭州市蕭山區建設局(後更名爲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科長、副局長等職務便利,在企業資質審覈、購買房產等方面爲相關企業等人員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孫偉民作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杭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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