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银制度开始的时候,的确颇见成效。养廉银到底多给了多少钱?实际上这是按照品级来划分的,品级越高的养廉银也越高。总督每年的养廉银大概有2万两左右,巡抚大概1.5万两,就算是县令,每年也有1.2000两的养廉银。比他们原来的俸禄,要超过10倍乃至1.200倍!

举个例子,养廉银制度上来之后,山西巡抚诺岷正常的俸禄一年是155两,养廉银却有3.17万两,超过了原来俸禄的204.5倍,再比如河南巡抚田文镜,养廉银也有2.89万,超过了原本俸禄的186.5倍!

有了这么多钱,开始的时候的确朝野上下一片祥和,官员手里有银子,贪腐的现象的确减少了。但是没多久,从乾隆年间开始,养廉银的积极作用就失去了,朝廷官员的腐败又一次开始了。原因有三点。

按照上面所说,养廉银的发放,是根据官员的官阶大小,正一品官员的养廉银最多。这种分配方式,就极其不合理。不按照官员为朝廷所做的贡献发放,反而单单按照官职分配。一来会让官员的积极性大幅度下降,二来时间一久,地方官员就会产生不平等的心理,那怎么办呢?当然是继续向百姓索取。所以,时间一久,腐败的现象就会重新出现,而且会比之前更多,因为官员们已经将,养廉银当成了正常收入,所以最后才出现了这种现象:

提解已久,耗羡渐同正项,州县官员,重新征收,与耗羡之外又增耗羡,养廉之中又私取养廉”

养廉银本身的来源,就很有问题。从百姓的耗羡之中,来贴补官员的俸禄与朝廷的国库。开始的时候,百姓的生活的确比之前要好一点,但是没多久就不行了。为了得到养廉银和填充国库,就需要更多的耗羡,百姓的生活反而更加艰苦。雍正出台养廉银的时候,知道这项政策的弊端,并说:

钱粮之加耗羡原非应有之项。朕勤求治理爱养黎民本欲将此项悉行禁革。

最后为了解决当时的贪腐,还是实行了,所以当后来乾隆继位之后,国库空虚靠耗羡也填补不了,自然也没钱去给养廉银了。从乾隆年间开始,到后来的道光、咸丰,养廉银几乎已经成了空架子,要么直接不发,要么就少发很多。时间一久,养廉银就没有了作用,官员手里没了银子,自然继续贪腐。用大肆征收百姓的钱来贴补官员,这本身就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甚至还一度引起了民愤。

就是养廉银的发放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朝廷设立养廉银,在发放这个过程上,却没有完善的监察机构。这就导致了,有部分官员会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去干扰发放的公平度。比如上面我们所说的田文镜和诺岷,明明都是巡抚,官级一样,之间却相差了好几千两银子。从这里也能看出,在发放的过程中,是存在贪腐的现象的。如果大官在上面做手脚,那么到下面官员手里的银子,可能就没有规定的那么多。由于这个缺陷,养廉银可能对某些官员起不到鼓励的作用,贪腐的现象自然也不会停止了。

总结:

养廉银制度,雍正设立的初衷是很好的,希望能够减少贪腐,让官员安心办实事。但是这个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导致受苦的还是百姓。究其原因,还是雍正的做法,太过着急了。官员心里并没有领到雍正的好,养廉银自然也起不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反而让官员认为,这是自己该得的,时间久了,根本无法阻止官员贪腐,说到底,也就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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