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華社上海10月20日電(記者蘭天鳴 黃安琪)記者從上海檢察機關獲悉,上海市《關於建立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出臺以來,多家檢察院已展開具體行動,已有數人被處置。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介紹,該院聯合青浦區教育局、公安部門開展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從業查詢工作,對轄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從業人員共計13844人進行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覈查。

原標題:上海出臺“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半年已有多人被處置

新華社上海10月20日電(記者蘭天鳴 黃安琪)記者從上海檢察機關獲悉,上海市《關於建立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出臺以來,多家檢察院已展開具體行動,已有數人被處置。

今年4月,上海市《關於建立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出臺。該意見明確了用人單位在招錄員工過程中的審查和篩選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對擬錄用人員是否存在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的情況進行審查,並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覈實。如果發現擬錄用人員存在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的,則不予錄用。對於本單位的在職員工,也將逐步進行覈查和處理。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介紹,該院聯合青浦區教育局、公安部門開展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從業查詢工作,對轄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從業人員共計13844人進行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覈查。

經查詢,3所學校內2名餐飲工、1名勤雜工共計3名從業人員有猥褻、介紹賣淫等刑事、行政處罰不同程度性侵害違法犯罪記錄。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遂督促啓動從業限制程序,目前,相關學校已對上述人員全部予以清退。

今年1月,經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起訴,一起猥褻兒童案被告人何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同時,原本作爲小學教師的何某被禁止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四年內從事教育、培訓等與未成年人相關的職業。

今年9月 ,嘉定區形成了相關實施細則,明確16家成員單位的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各用人單位的職責與要求,規定了查詢的具體方式、銜接配合機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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