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百度工程師非法控制公司服務器挖礦:獲利10萬元,被判期徒刑3年

記者 | 肖芳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判決書顯示,百度一名服務器運維管理人員安某,在任職期間利用維護百度公司搜索服務器的工作便利,以技術手段在百度服務器“挖礦”,獲取比特幣、門羅幣等虛擬貨幣,並將部分虛擬貨幣出售,獲利人民幣10萬元。

判決書顯示,2018年4月至7月,安某通過技術手段讓200餘臺服務器下載了挖礦腳本,這些腳本可以把百度的運算資源上傳到哈希網站,哈希網站通過其上傳的運算資源挖取門羅幣,以比特幣的方式向其結算。

安某從哈希網站將比特幣提現到otcbtc.com網站,通過這個網站將比特幣出售,獲利約10萬元人民幣。案發時,安某的哈希網站賬戶中還有約1.44個比特幣,在otcbtc.com網站裏還存有大概1.5個比特幣。

2018年6月初,百度通過安全管理監控系統發現大量服務器運行異常,執行了挖礦程序,佔用了公司服務器的運算資源。百度通過調取後臺操作日誌發現,操作人是安某。

2018年7月18日,安某被百度公司職業道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叫到了會議室,當時會議室有民警在場,安某見狀便當場向民警交代了其非法控制百度公司服務器的事實。隨後,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並供述了上述作案過程。

經調查發現,安某非法控制百度155臺服務器,給百度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2.7萬元。

在一審中,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安某有期徒刑3年,罰金人民幣11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0萬元。

安某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期間,安某及其辯護人均未提交新證據。在二審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一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界面新聞向百度方面詢問此事的更多細節,截至發稿,百度方面暫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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