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有房的注意了,明年你家可能多一筆支出!更重要的是……
原標題:徐州有房的注意了,明年你家可能多一筆支出!更重要的是……
物業費是每個家庭
每年的必要支出
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
然而,因爲物業服務引發的
各類矛盾真不少
這筆費用到底該怎麼收?
而關於物業亂收費的情況
業主不交費會,面臨什麼處罰?
別急,未來江蘇有新的標準!
01
《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進行全面修訂
爲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爲
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
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
日前,江蘇省物價局會同省住建廳對
《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蘇價規〔2013〕4號)
進行了全面修訂
近日,《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全文公開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
新的辦法
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02
那麼,徵求意見稿
有什麼新變化呢?
1
刪掉空置房物業費
按70%收取的規定
在物業收費方面
江蘇的徵求意見稿中明確
普通住宅前期
物業公共服務費、汽車停放費
實行政府指導價
待業主大會成立後
普通住宅物業公共服務費、
汽車停放費
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
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執行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
在現行管理辦法中提到
因業主原因未及時辦理入住手續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
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業
在一定時期內,其物業公共服務費
按不低於合同約定標準的70%交納
而在徵求意見稿中卻刪掉了這一條
2
車位車庫收費與
現行辦法相差不大
物業小區的車位、車庫等如何收費
是關注的重點,徵求意見稿中
相關規定與現行的辦法相差不是太大
業主大會成立前
汽車停放費在政府指導價範圍內
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約定標準執行
業主大會成立後
汽車停放費實行
市場調節價具體標準
由業主大會
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
與物業服務企業
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執行
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出租,租金基準價與浮動幅度由設區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制定。人防車位租金基準價與浮動幅度由設區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制定。
爲業主、物業使用人配送、維修、安裝等服務的臨時停放車輛,以及根據合同約定允許其他外來車輛進入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臨時停車的,在約定時限內免交汽車停放費。
3
裝修建築垃圾清運費,
雙方協商來定
裝修會產生不少建築垃圾
而清運建築垃圾就需要一定的費用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對其物業進行室內裝修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服從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規定,可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清運,也可自行清運。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清運的,應當承擔清運費用,具體收費標準雙方協商確定。合同有約定的除外。
對於新建住宅小區實行門禁出入證(卡)管理的,現行管理辦法中提到,建設單位應當爲業主、物業使用人免費配置不少於4張出入卡(含IC卡等)。
而在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建設單位應當爲業主免費配置必要數量的出入證(卡)和汽車出入卡;改造升級實行出入證(卡)管理的物業管理區域,經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約定,爲業主免費配置必要數量的出入證(卡)和汽車出入卡。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另有需求申請辦理的,可以適當收取工本費。
4
亂收費和不交費
均納入信用記錄
在現行規定中明確
如果物業企業存在亂收費、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爲的
將有價格部門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罰
而在徵求意見稿中
除了價格部門的相關處罰
還提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應當會同有關部門
建立守信聯合激勵
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物業行業誠信管理
在徵求意見稿中提到,物業服務企業有超標準收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低於服務等級提供服務等行爲的,納入失信企業名單並給予相應懲戒;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等行爲且經法院判決仍拒絕交納的,應納入其個人信用檔案。
此外,辦法要求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爲的監督管理,建立物業服務收費成本調查和物業服務收費糾紛調處機制。對物業服務企業存在擴大範圍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問題進行督促整改,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規範收費行爲。
來源:現代快報、江蘇省物價局、江南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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