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 11 月 29 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信公衆號消息,2018 年 11 月 3 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陝西省開展 " 回頭看 ",督察組針對有關輿情和羣衆反映的環保 " 一刀切 " 問題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寶雞市有關部門和部分縣區爲應對國家大氣污染防治監督檢查,採取集中斷水斷電的做法,要求有關企業停產停工,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寶雞市位於陝西關中地區西部,屬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2018 年 8 月初,當地得知國家將組織對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後,爲應對國家監督檢查工作,於 8 月 17 日前後,當地一些縣區對剛剛排查列入 " 散亂污 " 清單的企業,全部實施停產整治,並對部分企業強行拉閘斷電。

特別是 2018 年 8 月 20 日督查組進駐後,當地一些縣區爲 "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集中切斷有關企業的供水、供電,至 9 月 14 日,全市排查列入 " 散亂污 " 清單的企業基本處於停產狀態,其他一些企業也因殃及而被迫停產。

督察組調查發現,陝西寶雞市部分縣區存在以下問題:

寶雞市一些縣區和部門爲應對監督檢查而集中對有關企業拉閘停電的做法,不僅不利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是典型的 " 一刀切 " 行爲,督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平時不作爲,檢查時濫作爲。寶雞市一些縣區和部門平時不作爲、慢作爲,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壓緊壓實。有關縣區黨委、政府工作不深入,將 " 散亂污 " 企業摸排工作直接交由各鎮村開展,標準不明確,要求不具體,導致摸排工作不嚴不實。2017 年 2 月,陝西省要求各地組織開展 " 散亂污 " 企業摸排,但寶雞市組織各縣區只排查出 " 散亂污 " 企業 182 家;2018 年 5 月,寶雞市再次組織各縣區開展摸排工作,又只排查出 " 散亂污 " 企業 192 家;直至 2018 年 6 月底第三次部署摸排工作,才於 8 月中旬新排查出 " 散亂污 " 企業 2857 家,是前兩次總數的 7 倍。正是由於摸排工作不嚴不實,不準確,才直接造成整治工作十分被動。

寶雞市政府有關部門以文件落實文件,工作方案不全面,未對停產企業的整治工作明確具體要求,導致企業無所適從;對有關縣區集中拉閘停電的錯誤行爲沒有及時糾正。

寶雞市散亂污企業排查 " 前松後緊 "

二是關停企業簡單粗暴。2018 年 8 月 17 日,寶雞市 " 散亂污 " 企業綜合整治辦公室印發通知,要求各縣區按照相關要求,切斷 " 散亂污 " 企業用水、用電。由於當地企業存在專變、農網和寶鈦集團動力公司三種供電方式,且相互並存,加之部分縣區工作不細不實,沒有逐戶甄別企業用電情況,導致部分企業生活用電也被同時切斷,甚至未被列入 " 散亂污 " 清單的一些企業也被拉閘停電。如,陳倉區從 8 月 22 日起開始拉閘斷電,部分企業生活用電也被切斷,部分職工和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又如,8 月 23 日高新區八魚鎮高崖工業園在對當地 58 戶 " 散亂污 " 企業斷電時,導致陝西航宇金屬加工有限公司和寶雞中天鵬泰有限責任公司兩家規模以上企業用電也被切斷,直至 9 月 5 日才恢復供電。

被斷電的規模以上企業海吉鈦鎳有限公司

三是配套措施不到位。根據 2018 年 6 月寶雞市 " 散亂污 " 企業綜合整治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在全市範圍內再次集中開展 " 散亂污 " 工業企業排查工作的通知》,各縣區應根據企業問題性質提出相應整改措施。但督察發現,部分縣區在停產整治工作中 " 一停了之 "" 一關了之 ",對企業引導、疏導不夠。有些僅通過社區或村鎮告知企業立即斷電停產,未說明相關政策措施。如,岐山縣給企業的告知書僅有停產要求,企業對存在的問題及整治要求不得而知;又如,市高新區有 310 家鈦加工企業,絕大多數佔用農用地,且沒有國土、環保等相關手續,8 月 23 日拉閘斷電後,高新區管委會沒有向企業說明原因,致使多數企業不知如何整改,一些不符合土地規劃的企業還在試圖補辦環評手續。

寶雞市工信局作爲 " 散亂污 " 企業治理的牽頭部門,以文件落實文件,對有關縣區工作指導不具體、不到位,出現 " 一刀切 " 不良影響後,也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加以制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有關縣區對 " 散亂污 " 企業平時疏於監管,摸排不嚴不實,在國家監督檢查時又採取簡單、粗暴關停的做法,不作爲、濫作爲。

9 月下旬,寶雞市黨委、政府出臺配套政策,並通過深入細緻的工作總體扭轉了被動局面,但已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對當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也帶來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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