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了17年检察长、退休7年后投案的他,被开除党籍)

3月1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枝元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知纪违纪,执法犯法,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安排他人伪造证据并串供;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案件办理、业务拓展、银行贷款、项目规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索要、收受财物。

罗枝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枝元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去年10月29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履新显示,罗枝元生于1952年5月,仕途历经四川内江和资阳两地。1979年,罗枝元进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江分院工作,后历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检察长等职。

据《检察日报》报道,罗枝元只读到初中毕业,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后,感到自己法律知识匮乏,在图书馆自学。1995年,罗枝元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职5年。

2000年,罗枝元调至资阳市工作,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1年后卸任党组书记职务,继续担任检察长。

2012年,罗枝元卸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4个月后退休,至投案已时隔7年。

罗枝元简历

罗枝元,男,汉族,1952年5月生,四川资中人,在职大学学历。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2月至1974年12月,先后在资中县马安公社、新华公社当知青;

1974年12月至1979年2月,在资中县银山糖厂技校学习、工作;

1979年2月至1985年8月,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江分院秘书、副科长、办公室主任;

1985年8月至1988年12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1988年12月至1990年6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县级检察员;

1990年6月至1995年6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95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资阳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0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副厅级干部;

2012年7月,退休。

2019年10月主动投案。

刘雨欣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刘雨欣_B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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