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了17年檢察長、退休7年後投案的他,被開除黨籍)

3月18日,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資陽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羅枝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枝元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知紀違紀,執法犯法,爲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安排他人僞造證據並串供;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道德敗壞搞錢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案件辦理、業務拓展、銀行貸款、項目規劃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大肆索要、收受財物。

羅枝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枝元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去年10月29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資陽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羅枝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官方履新顯示,羅枝元生於1952年5月,仕途歷經四川內江和資陽兩地。1979年,羅枝元進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內江分院工作,後歷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副檢察長等職。

據《檢察日報》報道,羅枝元只讀到初中畢業,進入檢察系統工作後,感到自己法律知識匱乏,在圖書館自學。1995年,羅枝元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任職5年。

2000年,羅枝元調至資陽市工作,任資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11年後卸任黨組書記職務,繼續擔任檢察長。

2012年,羅枝元卸任資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4個月後退休,至投案已時隔7年。

羅枝元簡歷

羅枝元,男,漢族,1952年5月生,四川資中人,在職大學學歷。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9年2月至1974年12月,先後在資中縣馬安公社、新華公社當知青;

1974年12月至1979年2月,在資中縣銀山糖廠技校學習、工作;

1979年2月至1985年8月,歷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內江分院祕書、副科長、辦公室主任;

1985年8月至1988年12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研究室主任;

1988年12月至1990年6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副縣級檢察員;

1990年6月至1995年6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1995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資陽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0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資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資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爲資陽市人民檢察院副廳級幹部;

2012年7月,退休。

2019年10月主動投案。

劉雨欣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劉雨欣_B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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