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正在爲老人們集中辦理遺囑登記的中華遺囑庫蘇州吳中公益預約服務中心,迎來了一位特殊的登記對象,年近八旬的賈老伯以公證遺贈的形式將一套房產贈送給照顧自己多年的保姆。賈老伯家有一兒一女,這在一般人看來不可思議,自己家的房產爲何要給一個外人?

8旬老人立遺囑將百萬房產贈保姆,子女們真丟人

“原來是她照顧我們老兩口,幾年前老伴過世後,又一直在無微不至地照顧我,所以,就決定將我的那一份房產贈送給她。”談起將房產贈送給保姆的原因,賈老伯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

他說,六年前老伴在世的時候,因爲身患多種疾病,包括喫喝拉撒睡在內的各種照料,大部分都由這位保姆承擔,一直持續到老伴過世。期間,她始終任勞任怨、貼心照顧,遠遠勝過自己的兒女。老伴走後,她又一直照顧自己,相反自己的兒女要麼在外地很少回家,要麼忙於工作或者自己的家庭,根本顧不上他,更不要說來悉心照料了。

賈老伯說,如今自己年事已高,唯一有價值的,也就是一套60多平米、市值約120萬元左右的住房。由於這套房老伴在世時爲共有財產,有一半產權可以歸自己支配。而他目前又沒有其它更好的方式來回報,所以就決定通過訂立遺贈的方式將這一半房產贈送給保姆。“因爲保姆來自外地,現在獨自一人在蘇州,無依無靠,這樣的話以後也有一份保障。”賈老伯說。

8旬老人立遺囑將百萬房產贈保姆,子女們真丟人

人間自有真情在。有親情,更有真情,保姆的辛苦付出得到了認可,也得到了回報。律師錢東輝介紹,這套房產一半是老人的自有財產,所有權是老人,所以,也理所當然地具備自由支配的權利,把這套房產遺贈給保姆就是一個處分權的體現。

“作爲子女,確有法定遺產繼承權,這是有法律規定的。但是,我們必須看到,作爲具有財產所有的一方,即父母有權通過以遺囑的形式依法處理其個人合法財產,這項權利應當得到子女的尊重。至於能不能將這些財產以遺贈的方式贈與並非有血緣關係的第三人,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法定繼承人有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等。”

當然,也不排除一旦老人過世後,老人的子女對遺贈協議提出異議,並且有可能會起訴到法院打官司。但錢光輝認爲,這個起訴極有可能被法院駁回,因爲由中華遺囑庫做的遺贈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覺得老人不講理,還是子女們不孝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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