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没有财产继承权,以当时的社会风俗也分不到,大家习惯的思维就是:女儿没权分家产。就算贾家依势争取,也不过是在充公或林家分遗产前,为黛玉的成长和出嫁划些财产时,尽量以高标准来划拉。别人一年生活费划五百两,可能给黛玉划两、三千两,别人出嫁依例一万,她可能争取到三万、五万,如此而已。

所以,黛玉巨富是不可能,对着宝钗这样有田地、房产、家族生意的急得脱口而出“如何能比”是自然不过的反应。林如海是盐政,想不拿钱都不可能的主。清官反正是在这个位置上坐不下去的,为雨村谋空缺,如海随手几千两为他出了,有人考证过,以雨村的出身和履历,他重新启用化费大约是三千到五千两。这个费用,如海在书信中和贾政明说了,林家出。

既然在她六七岁时就想过黛玉长远的人生,致力推她融入贾府,依傍表兄妹们,这些年不可能没有筹划黛玉的将来。而当时贵族通行的做法是以买进古董字画文物的形式转移财产。这要机遇的,一是要遇奇货,二是别人还要肯买。如海不可能估计到自己早逝,但他能去信叫黛玉回苏州,这时他绝对考虑到了,赶紧的和贾琏商议着办一些,可能性十分大。如海这样的书香门第,本身家中不缺价值不菲的古物字画,按说这些也是财产,但林家的族人远,各省流离不定,那就不太可能对这些私产有了解。何况,如海不可能傻到让族人继承他的这些财富。他和贾琏稍用点心,瞒过官府和族人留给女儿是意料之中的事。而如海并非暴死,而是黛玉去了后又过了好几个月才去世的。这么长的时间有的是时间为黛玉尽量多地争取和转移。

但黛玉的有钱,不论几万两还是上百万两,古董字画有十还是过百,娘家无任何男子可以依傍又没有任何不动产的黛玉在贾家、薛家这样的贵族面前说“我有钱”,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吗?所以,黛玉对宝钗说的话又句句是真:我如何能和你比。但绝不是一无所有。如果说黛玉有巨资,那就是无形资产,林家的世代贵族出身和父亲的探花身份,如果会利用,她父亲当年的同科进士主考老师全是人脉。

像贾雨村这种会钻营的人,凭着是如海的家教和贾家偶尔连宗可以那么发达,那如海的女婿那更有得利了。这是黛玉的优势,薛宝钗没得比。但这个优势偏偏黛玉作为女性,用不上,她看中的“林家女婿”贾宝玉更不会用。这个优势,有等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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