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沒有財產繼承權,以當時的社會風俗也分不到,大家習慣的思維就是:女兒沒權分家產。就算賈家依勢爭取,也不過是在充公或林家分遺產前,爲黛玉的成長和出嫁劃些財產時,儘量以高標準來劃拉。別人一年生活費劃五百兩,可能給黛玉劃兩、三千兩,別人出嫁依例一萬,她可能爭取到三萬、五萬,如此而已。

所以,黛玉鉅富是不可能,對着寶釵這樣有田地、房產、家族生意的急得脫口而出“如何能比”是自然不過的反應。林如海是鹽政,想不拿錢都不可能的主。清官反正是在這個位置上坐不下去的,爲雨村謀空缺,如海隨手幾千兩爲他出了,有人考證過,以雨村的出身和履歷,他重新啓用化費大約是三千到五千兩。這個費用,如海在書信中和賈政明說了,林家出。

既然在她六七歲時就想過黛玉長遠的人生,致力推她融入賈府,依傍表兄妹們,這些年不可能沒有籌劃黛玉的將來。而當時貴族通行的做法是以買進古董字畫文物的形式轉移財產。這要機遇的,一是要遇奇貨,二是別人還要肯買。如海不可能估計到自己早逝,但他能去信叫黛玉回蘇州,這時他絕對考慮到了,趕緊的和賈璉商議着辦一些,可能性十分大。如海這樣的書香門第,本身家中不缺價值不菲的古物字畫,按說這些也是財產,但林家的族人遠,各省流離不定,那就不太可能對這些私產有了解。何況,如海不可能傻到讓族人繼承他的這些財富。他和賈璉稍用點心,瞞過官府和族人留給女兒是意料之中的事。而如海並非暴死,而是黛玉去了後又過了好幾個月纔去世的。這麼長的時間有的是時間爲黛玉儘量多地爭取和轉移。

但黛玉的有錢,不論幾萬兩還是上百萬兩,古董字畫有十還是過百,孃家無任何男子可以依傍又沒有任何不動產的黛玉在賈家、薛家這樣的貴族面前說“我有錢”,這不是打腫臉充胖子嗎?所以,黛玉對寶釵說的話又句句是真:我如何能和你比。但絕不是一無所有。如果說黛玉有巨資,那就是無形資產,林家的世代貴族出身和父親的探花身份,如果會利用,她父親當年的同科進士主考老師全是人脈。

像賈雨村這種會鑽營的人,憑着是如海的家教和賈家偶爾連宗可以那麼發達,那如海的女婿那更有得利了。這是黛玉的優勢,薛寶釵沒得比。但這個優勢偏偏黛玉作爲女性,用不上,她看中的“林家女婿”賈寶玉更不會用。這個優勢,有等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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