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快補齊主城區污水收集處理短板,儘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努力實現“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治理目標,日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惠州市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

工作總體目標

經過三年努力,城市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顯著提高。到2021年底,城市生活污水廠進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濃度(BOD)達到85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66%以上。

重點任務

(一)全面排查污水管網等設施功能狀況。對市政污水收集管網、泵站、排水口、檢查井等設施基本情況及用戶接入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管網錯接、混接及地面空洞、淤泥淤積、斷頭管、管網破損、管網滲漏等病害情況。

(二)儘快完善城鎮排水專項規劃。做好現狀污水處理設施調查摸底,科學編制排水專項規劃。

(三)建立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GIS)。

(四)全面推進污水管網建設。制定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項目清單計劃,明確以上區域污水收集設施管網建設具體內容清單計劃。(

(五)實施污水管網病害“診療”與修復。對病害管網進行分類,精準“診療”修復。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打通斷頭管網、治理旱天生活污水直排或清水倒灌,整理出需改造的項目清單計劃。

(六)系統提升現有設施收集效能。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措施。

(七)規範工業企業排水管理。建立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污染企業名錄,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經評估可繼續接入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相關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

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管理機制

(一)落實排水管網週期性檢測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於GIS系統的動態更新機制,逐步建立以5—10年爲一個排查週期的長效機制和費用保障機制。

(二)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應接盡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生活污水應當依法規範接入管網,嚴禁雨污混接錯接;嚴禁小區或單位內部雨污混接或錯接到市政排水管網,嚴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區或公共建築排水未規範接入市政排水管網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網未覆蓋的,應當依法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排水(城管)等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對接入市政管網的工業企業以及餐飲、洗車等生產經營性單位的監管,依法處罰超排、偷排等違法行爲。強化“小散亂”規範管理,整治沿街經營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污水亂排直排,督促整改。嚴禁在市政排水管網上私搭亂接,杜絕工業企業通過雨水口、雨水管網違法排污,強化溯源追查和執法,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完善企業排污評估機制。對進入市政污水收集設施的工業企業進行排查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要求限期退出或者核發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的行政許可。

(五)完善排水管網運行維護機制。積極推行污水處理廠、管網與河湖水體聯動“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保障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系統性和完整性。

(六)加強河湖水體水位監測。防止河湖水倒灌進入市政排水系統。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網的,明確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

(七)強化新建項目建築設計方案審批及竣工驗收管控。新建商品房小區、公共建築、自建房等項目施工圖審查、建築工程方案設計等相關環節要加強對污水管網相關要求的審覈,尤其是要優化主陽臺、生活陽臺等用戶習慣放置洗衣機的部位的雨污管網,防止洗衣廢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未實現雨污分流或雨污分流不合格的新建建設工程項目不予驗收,責令限期整改。

(八)加強管材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僞劣管材產品。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排水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程設計、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範,確保工程質量,嚴格排水管道養護、檢測與修復質量管理。加強管材產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僞劣管材產品。

保障措施

(一)成立惠州市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責任落實。

(二)加大資金投入,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已安排的污水管網建設資金要與三年行動相銜接。鼓勵金融機構依法依規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項目提供融資支持。研究探索規範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

(三)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儘快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到位,要提升自備水污水處理費徵繳率。統籌使用污水處理費與財政補貼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服務單位支付服務費,充分保障管網等收集設施運行維護資金。

(四)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完善建設工程保障。結合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來源:辦公室 水務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