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睿蘭

11月28日上午消息,IBM CEO羅睿蘭( Ginni Rometty)對谷歌和Facebook等網絡平臺收集用戶數據的行爲提出批評,並呼籲政府針對這些公司出臺監管措施。

羅睿蘭並沒有提到具體的公司,但她指出,“一些佔據主導地位的消費級平臺公司處理個人數據時不負責任”,引發了用戶與科技公司之間的“信任危機”。

羅睿蘭是週一在布魯塞爾的一場有歐盟高官出席的活動上發表這番講話的。在此之前,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也曾在去年10月批評硅谷競爭對手對用戶數據的使用不當,甚至將他們的服務比作“監視行爲”。

科技行業高管的這番評論正值Facebook和谷歌面臨歐美立法者的密切關注之際,外界批評他們在用戶隱私保護方面表現不力,甚至成爲干預政治選舉的渠道。

自從羅睿蘭2012年接過IBM帥印以來,該公司的營收出現下滑,主要是因爲現有的硬件、軟件和服務業務銷量萎縮。她之後努力帶領IBM轉向更加現代化的雲計算、人工智能和安全軟件領域。

羅睿蘭表示,政府應該對消費級網絡平臺展開監管,包括社交媒體和搜索引擎。而IBM主要從事B2B業務。

羅睿蘭希望針對人工智能的透明度制定更多明確的衡量措施,還要加強平臺的責任。儘管很多機構和企業都呼籲加強監管,讓平臺方對用戶發佈和上傳的內容肩負更多責任,但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公司卻對此提出反對。他們認爲,倘若必須監控用戶上傳的內容,就有可能限制言論自由。

“佔據主導地位的網絡平臺比報紙和電視更能塑造公衆觀念,但他們面臨的監管或肩負的責任卻很少。”羅睿蘭說,“我們需要在思考責任時採取新的思維模式。”

羅睿蘭呼籲歐盟更改法律,這些法律之前允許網絡平臺因爲其網站上出現的不當內容而免於處罰。歐盟2000年出臺的電子商務指令意在促進年輕企業的創新。後來又出臺了一些措施,讓科技公司爲具體的內容負責,例如必須在恐怖主義宣傳內容出現一個小時內將其刪除。但歐盟尚未正式更改法律。

事實上,歐盟已經對科技行業出臺了一些較爲嚴格的規定,包括今年早些時候推出的《通用數字保護條例》。(書聿)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