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安机关现郑重敦促“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相关款项返还至春天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对于恶意逃度债的借款人及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有关部门将对相关资金依法予以追缴,并将其纳入失信入员名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11日,深圳公安局龙华分局对外通报“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相关情况。

3月11日,深圳公安局龙华分局对外通报“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相关情况。

根据通报:

该分局已于2019年12月24日对深圳前海阳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春天金融"平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

平台法人代表何某及其他相关人员李某、杨某、陈某已于2020年1月6日被该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法人代表何某于2020年2月12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办中,涉案资金资产的核实及平台借款的催收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

公安机关现郑重敦促“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相关款项返还至春天金融专案待收款专户,对于恶意逃度债的借款人及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有关部门将对相关资金依法予以追缴,并将其纳入失信入员名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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