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主要職責是爲責任區域內的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做好保衛工作。保安的行爲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定以及職業道德。近日,某小區卻發生一起身爲保安,卻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事件。

11月1日,山東省萊蕪市的一位女子到某小區附近辦事,看到小區門口沒有張貼外來車輛禁止停放的提示,就把自己的車開進了小區。該女子介紹,停了大概五分鐘,小區保安就過來說,小區內不準外來車輛停放,女子說就在這裏等個人,因爲其他地方都沒法停車了。

後來女子離開了20分鐘去銀行取錢,回來時卻發現車子被劃了,三個車輪胎下還被放了幾顆長約四、五公分的鐵釘。當時女子懷疑是保安乾的,但是保安死活不承認,說自己這麼大歲數了,怎麼可能幹這種事。

女子非常無奈,隨後報了警,然後保安才承認是自己所爲,他說因爲擔心被罰款纔出此下策。女子氣憤的說:“他光劃車也就罷了,還把那麼長的釘子放在三個車輪下,要是不及時發現,這不是要我的命嗎!”

對此有網友說,小區內應該禁止外來車輛停放,但這位大叔的做法也是奇葩。也有網友說,這位保安一看就不符合上崗條件,還是下崗補補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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