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天起,噪聲超過80分貝的九座以下小客車,將禁止在上海市地面道路上行駛,每晚9時至次日7時,噪聲超過80分貝的摩托車也將在上海市道路上禁行。違者將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爲何聯手出臺這樣的規定?有何依據?如何執法?昨天,有關部門對此作出解讀。

圖說:12月起,噪聲超過80分貝的九座以下小客車,將禁止在上海市地面道路上行駛(資料圖)。張龍 攝

爲何限制機動車行駛噪聲?

據警方介紹,上海經過2年多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爲大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尤其是市民關心的機動車違法鳴號引發的噪聲污染問題得到了解決。相比之下,一些大排量豪車或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裝置的機動車行駛噪聲過大,嚴重影響了市民正常生活。不少市民通過公安熱線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渠道舉報。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上海決定製訂《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噪聲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草案)。

新規出臺有何法律依據?

這一新規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24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第94號令)等有關規定製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條明確規定:生產、運輸以及生活等產生的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應當保持良好的社會環境;第三十五條也規定,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城市市區區域聲環境保護的需要,劃定禁止機動車輛行駛和禁止其使用聲響裝置的路段和時間,並向社會公告。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80分貝上限值如何確定?

這次《通告》中劃定了80分貝作爲機動車在道路行駛所發出噪聲的上限,這個數字是如何確定的?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第4、5條規定,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白天噪聲不得超過70分貝。夜間噪聲不得超過55分貝,對夜間突發噪聲最大聲級超過環境噪聲限值的上浮幅度不得高於15分貝。

爲避免噪聲的限值過低造成限制通行車輛過多,公安交警和市環保部門對機動車的噪聲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測,除公交車、大型貨運車等外,大部分車輛的噪聲在70分貝左右。按照國家機動車出廠技術標準,機動車自身的噪聲限值爲74分貝。於是,警方和環保部門參照機動車超速執法的方式,即在70分貝的基礎上上浮10%左右,規定的噪聲限制不得超過80分貝。

具體限行時段如何劃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夜間”是指晚10時至晨6時之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也引用了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關於“夜間”的定義,並在《環境噪聲限值表》中按照該定義設定了各類環境噪聲的限值。

由於現實生活中非法改裝、大排量豪車、摩托車快速行駛發出的噪聲已成社會關注的熱點,亟待從嚴管控,所以《通告》規定,每日9時至次日7時禁止噪聲超過80分貝的摩托車在本市道路行駛;全天禁止超過80分貝的九座以下客車在本市道路行駛。

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城市道路夜間噪聲不得超過55分貝。楊建正 攝

貨車公交車爲何網開一面?

本市已對貨運車實行白天禁止通行的措施,對涉及民生以及企業生產必須的物品,憑貨運車《通行證》通行,其他實行貨運車夜間通行。因此,如果對噪聲較大的大型貨運車限制通行,會對其通行造成疊加限制,對城市的基本生活生產將帶來負面影響。

公交車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出行需求,若對噪聲較大的公交車實行限制亦將引發上述同樣問題。此外,從實踐來看,機動車噪聲污染矛盾比較突出的還是大排量豪車、改裝的小轎車以及摩托車等,所以《通告》中限制通行的機動車不包括大型貨運車和公交車。

限制車輛改裝意義何在?

《通告》中對禁止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裝置作出了具體規定,主要是因爲機動車行駛發出的噪聲過大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發動機功率過大,二是部分駕車人追求駕駛刺激,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裝置。

其實,對於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裝置等違法行爲,《機動車登記規定》已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近期也已在全市開展了集中整治。

如何確保《通告》嚴格執行?

警方表示,爲確保《通告》得到嚴格執行,將在執法管理手段上多管齊下。除了現場會同環保部門共同執法外,還將充分發揮科技手段,參照“電子警察”抓拍機動車鳴號的方式,進行非現場執法管理。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正會同相關科技公司研製專門的設備。爲提高市民共同維護城市環境的參與度,市民可通過“110”報警電話、“上海交警”APP等平臺舉報相關違法,公安機關將及時受理查處。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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