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結合證券法修訂情況,根據證監會的總體工作安排,積極研究推進主板市場退市制度改革,通過進一步簡化退市流程、豐富退市指標、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出清殼公司,最終實現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ST保千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生產經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已經向市場充分揭示,市場和投資者已經對公司退市有了充分的認識和預期。

  原標題 上交所決定終止*ST保千上市

□本報記者 周松林 孫翔峯 

4月1日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作出了對江蘇保千里視像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保千”)股票實施終止上市的決定。*ST保千走到今天被最終決定終止上市,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也早已在市場和投資者的預料之中。

對*ST保千的終止上市決定,再次充分表明了監管方面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決心。下一步上交所將結合《證券法》修訂情況,根據證監會總體部署安排,繼續推進主板市場退市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觸發3項財務類退市指標

此次*ST保千終止上市,觸及了淨資產、淨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3項財務類強制退市指標。整體來看,作爲2020年第一單終止上市案例,對*ST保千做出退市安排,事實清晰、依據明確。

具體而言,*ST保千2017年、2018年連續兩年淨資產爲負和連續兩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24日起被實施暫停上市。

2020年3月13日,*ST保千披露了2019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2019年度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9.32億元,2019年末淨資產爲-59.79億元,2019年財務報表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相關財務指標已經觸及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淨資產、淨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3種應予強制終止上市的情形。

多次提示風險

回顧*ST保千的歷史,2015年2月經證監會覈准,原滬市公司中達股份發行股份購買深圳市保千里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同時向原大股東出售全部資產和負債,並於2015年3月重組實施完畢。2015年4月27日,中達股份簡稱更名爲保千里,公司主營業務也變成了電子視像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不久,公司就被發現在重組上市過程中存在相關股東通過提供虛假協議,導致虛增標的估值作價2.73億元的違法違規行爲。證監會和上交所在2017年8月、12月分別對公司及相關方作出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決定。

2018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再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續,公司陸續被查實存在未披露7.05億元對外擔保情況、未披露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未披露大股東莊敏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等多項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情況,並再次被證監會和上交所予以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作爲前述違法違規行爲的主要操盤手,公司原實際控制人莊敏因組織、策劃、領導實施了公司未依規披露的關聯交易行爲、作爲共同保證人在前述公司對外擔保合同上簽字、未向公司及時報告有關股權被凍結事項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於2019年被證監會決定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由於公司治理嚴重混亂,內部控制缺失,公司生產經營因此受到嚴重影響。自2017年以來,公司主要銀行賬戶和資金被凍結,銀行抽貸、資金枯竭,生產經營嚴重惡化。2017年,公司出現77億元的虧損,此後更是連續三年虧損,大額到期債務難以償付,陷入長期經營困境,難以得到實質改善。

自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以來,在監管層的督促下,*ST保千已經累計發佈了近十次風險提示公告。這些公告都提醒投資者注意公司面臨的退市風險,謹慎決策,避免損失。*ST保千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生產經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已經向市場充分揭示,市場和投資者已經對公司退市有了充分的認識和預期。

嚴格執行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退市是資本市場優勝劣汰、新陳代謝的基礎運行機制,也是市場出清風險的必要安排。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已經形成了退市整理期、重新上市等一系列的常態化退市制度安排和實踐操作。從目前重新上市實踐情況來看,上市公司退出滬市主板市場,並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體資格,只是不適宜繼續在滬市主板掛牌上市。公司摘牌後,可以繼續努力改善經營,積極恢復造血能力。

新證券法已於今年3月1日生效實施,並且首次明確不再在法律層面具體規定證券退市的法定情形及暫停上市等實施程序,進一步下放由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對股票退市環節和指標進行具體規定。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結合證券法修訂情況,根據證監會的總體工作安排,積極研究推進主板市場退市制度改革,通過進一步簡化退市流程、豐富退市指標、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出清殼公司,最終實現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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