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小龍女”別稱的吳卓林於去年十二月開始流落加拿大,至今已250天,近日,有網友曝料,在多倫多的購物中心遇到她和女友在一起, 卓林手裏還拖着手推車,說她在附近垃圾站拾荒,生活狀況十分淒涼。

之前四月末,卓林被發現於加拿大“尋爸”,更傳她向開超市的同學家人求收留。當時網上流傳一段約10秒的視頻,短片內身穿黑色毛衣外套的卓林現身當地一間超市,迷惘表示“我想找我爸”,隨後隱約聽到店員吐出“成龍”兩個字,卓林卻斷斷續續以普通話表示:“我媽……我知道……但是我媽……”短片接着中斷,看上去很淒涼。

據知吳綺莉以前每月給女兒四千元零用錢,自卓林出走後,已停止給錢。並稱自己根本不明發生何事,之前新聞說成龍要等吳卓林21歲纔給她錢,其實就是想繞過吳綺莉,畢竟在香港女孩21歲就可以獨立掌管財政,到時可能會籤個協議註明只能吳卓林纔有權拿這筆錢。這應該也是林鳳嬌同意的,底線就是吳綺莉不能拿成龍的錢,但吳卓林可以。

現在成龍認女就要給撫養費,正如開始所說女兒還沒有到獨立掌管財政的時候,認了就要給錢給吳綺莉,“21歲給錢”實際就是成龍“認女”的另外一種方式。如果你是林鳳嬌,會接受老公這種有如“養小老婆”的方式麼?其實這些都是父母當時的錯,可現在卻是孩子在受罪。

不過我還是相信成龍大哥,畢竟很多的精彩影片都是他。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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