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鑑於曾某系初犯,被抓後認罪悔罪,並自願接受處罰,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後,我向他講解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告知他如果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獲得從寬處理。經瞭解發現,曾某工作踏實肯幹,在公司表現良好。

口述/黃文凱 整理/李立峯 武佳佳

作爲一名從檢12年的檢察官,我辦理過很多盜竊案,但曾某的案件讓我印象最爲深刻。

曾某是名“95後”,愛網遊。2017年,他在網吧認識了陳某。當時,二人都沒工作,每天就是網吧、餐館、賓館三點一線。他們身上的錢很快花光了,於是合謀盜竊。當年11月至次年3月,曾某負責“望風”,陳某負責偷東西,二人在老家附近鄉鎮進入4戶村民家中盜得價值1萬餘元的財物。

2019年10月,曾某被警察抓獲,後該案被移送至檢察院,由我承辦。11月,曾某到檢察院接受訊問。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說自己和陳某的盜竊所得都用於購買遊戲裝備了。由於二人盜竊對象多爲周邊村民,他害怕被認出來,便不敢回家。他爲自己一年前的錯誤行爲感到後悔:“當時爲了打遊戲就去偷錢,現在想起來,覺得自己真蠢!這事之後我就和陳某斷了聯繫。後來,我在裝修公司找了份當學徒的工作,還是踏踏實實工作掙錢靠譜。”曾某向我們主動交代了自己近一年的工作生活經歷,希望能爭取從寬處理。

鑑於曾某系初犯,被抓後認罪悔罪,並自願接受處罰,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後,我向他講解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告知他如果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獲得從寬處理。

曾某說:“我當然願意,我會盡最大努力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除此之外,我還要上門向他們道歉賠罪。”11月底,曾某拿着賠償款和禮品,到被害人家中道歉。4位被害人均接受了他的道歉,併爲其出具了諒解書。其中一名被害人還專門給我打了電話,請我們“給孩子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與此同時,我和同事也向曾某所在公司負責人和同事瞭解其工作表現。經瞭解發現,曾某工作踏實肯幹,在公司表現良好。隨後,我與辦案民警取得聯繫,確認曾某在此案之後沒有再發生過違法犯罪行爲。

綜合考量,我院以盜竊罪對曾某提起了公訴,建議法院在判處其有期徒刑時,對其適用緩刑。法院採納了量刑建議,對曾某作出了判決。

刑事檢察崗位的經歷,讓我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有的人像曾某一樣真心悔過,也有的人在被捕後毫無悔意。作爲法律監督者,要求我們辦準辦好案件,用法律賦予的權力對其進行適當的懲罰。法律的威嚴與溫度就在這樣一個個具體的案件中被人們感知、銘記。

(口述人單位: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檢察院)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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