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下午,東閣司法所工作人員在對社區矯正管理平臺的定位情況進行日常查看時,發現社區矯正人員陳某和陳某才兩人雖然進行了手機定位,但定位顯示沒有成功。在瞭解調查後,工作人員發現定位不成功是由於二人停用已定位的移動手機號致使手機停機或空號。工作人員立即通過其他聯繫方式聯繫該兩名社矯人員,告知其立即去移動公司辦理新號報至司法所,並於8月8日早上到東閣司法所接受詢問調查。

8月8日上午,社矯人員陳某和陳某才按照通知的時間到東閣司法所接受詢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工作人員瞭解到陳某和陳某纔在入矯時均簽訂了《接受社區矯正動態手機定位保證書》,當場司法所工作人員還將該保證書中的內容進行宣讀。據陳某陳述,他的手機卡丟失沒有及時補辦才造成了定位手機號碼停機。陳某纔則是因爲定位手機號是入矯時辦理的新號,自己平時不怎麼使用並且朋友們也不知道該手機號,造成手機欠費停機後沒有及時繳費造成空號。接到補辦重辦移動手機號的通知後,陳某和陳某才已於昨日下午已經前往移動公司補辦、重辦手機號碼並正常使用了。詢問結束後,工作人員要求兩人認真仔細再研讀一遍保證書中的內容,要求他們必須遵守社矯規定,正常使用定位手機號碼,停用定位手機號碼的行爲視爲躲避司法所的正常監管,鑑於二人認錯態度良好並積極改正錯誤,沒有對他們進行書面警告,但如有下次,直接書面警告。東閣司法所工作人員已將兩人的新移動手機號並報送市局。

文昌市東閣司法所調查本所違法停用定位手機情況

(圖爲司法所工作人員對社矯人員陳某才做詢問筆錄)

文昌市東閣司法所調查本所違法停用定位手機情況

(圖爲社區矯正人員陳某在接受詢問調查)

對於本所出現的社矯人員定位不成功問題,東閣司法所已通知要求在冊社矯人員一定要正常使用定位手機號,不能無故停用欠費,如果特殊情況必須停用手機號的須報司法所登記並重新辦理新移動號。東閣司法所積極總結本次經驗,完善監管舉措,不讓社矯工作出現託管漏管情況。(通訊員:東閣司法所莫翠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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