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京城銀行臺南營業部林姓女理財專員疑因股票投資失利,涉嫌騙領31名客戶存款5400餘萬元(新臺幣,下同),並通過人頭賬戶洗錢,把錢藏在親友處。經受害客戶向銀行反映,她纔出面自首。檢方追回1557萬餘元,起訴林某及其親友共4人。臺南地院判處林某有期徒刑9年,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警方查扣林某的轎車。臺灣《聯合報》記者邵心傑/翻攝

臺南地檢署指揮警調單位開展大調查,瞭解到林某擔任理財專員已11年,獲得不少客戶信任,她利用部分較年長、退休、工作忙碌的客戶不清楚如何購買金融產品或未仔細對賬的機會,謊稱“以現金投資、購買基金”,再冒名騙領客戶資金。統計顯示,受害者至少有31人,林某共騙領5400餘萬元。

調查顯示,林某將騙領款項拿去買股票或賭博,並通過人頭賬戶企圖隱瞞資金流向,或由許姓友人以大額存款、提領等方式洗錢,其中1000多萬元現金分別藏在母親、姐姐及許姓友人處,被檢調循線追回,再加上查扣林某轎車,共計追回1557萬餘元。至於其他款項,林某供稱因投資失利、償還賭債,已花光。

案經臺南地院合議庭審理,判處林某有期徒刑9年,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

另外,林某母親犯洗錢罪,被判處5個月徒刑,並罰金8萬元;許姓友人犯洗錢罪,被判處6個月徒刑,並罰金10萬元;林某的姐姐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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