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汝南縣留盆鎮老馮村村支書聯繫到留盆司法所,反映老馮村裏有一起經濟糾紛,請求對其進行調處。

行動迅速趕赴老馮村。4月2日上午,早會過後,留盆司法所所長馮慧靖立即聯繫老馮村村委工作人員,到老馮村村委後,村支書向工作人員介紹了事情的原委,隨後工作人員走訪了當事人馮某某的家庭瞭解情況。

靈活多變掌握事態,安撫羣衆情緒。工作人員到達當事人馮某某的家裏之後,其拒不承認存有當事人張某的財產,工作人員返回村委,調解一度陷入困境。而後張某、馮某某來到村委,張某情緒激動,哭泣不止。馮慧靖立即安撫張某,使其情緒穩定了下來,調解得以繼續,並隨即尋找突破口,證實有人曾調解過此事,馮某某的謊言不攻自破,便承認了此事,調解得到了進展。

找準契機,達成一致。經過多方勸解,馮某某願意將剩餘的六萬元拿出,還給張某,張某也同意。馮某某在村委及司法所的見證下當場把六萬元交給了張某,雙方達成書面調解協議讓司法資源發揮更大作用。

雙方簽訂完協議後,工作人員帶着已經七十歲張某來到鄉鎮的銀行,將財產順利存入銀行。至此,一起經濟糾紛得以成功調處。(供稿:汝南縣司法局留盆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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